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各学院复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我校同意接收下列学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11月2日(名单见附件)。
本公告发布后,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东华大学纪委监察处或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须在2024年3月~5月按学校要求办理政审、调档等手续,有关信息请关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dhu.edu.cn)公告。
东华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21-67792259(不用于招生咨询)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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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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