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为首批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缩写为MFA)教育试点工作的高校。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05年7月31日。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二、招生学科领域
艺术设计学科领域(含服装设计、装璜设计等)
三、招生人数:30人
四、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共计4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和考试。考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约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栏发布的信息。
报名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按国家(计价格〖2001〗1226号)标准收取80元/科。
五 、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2005年7月初通过互联网登录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
2005年7月28日至31日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注:报名网址、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及报名具体事宜,请于7月上旬关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http://gs.dhu.edu.cn招生信息栏发布的信息或登录学位中心的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05.html查询。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我校组织政治、专业考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确认填写内容和填写推荐意见,与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责任自负。
六 、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大纲及指南》由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七、专业学位代码
550100
八、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按本校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教学内容突出专业创作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同时注重艺术理论的培养和艺术素养的提高;在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创作领域,学生要进行作品展示或舞台表演,通过专业考核。学位论文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创作领域,结合作品展示或舞台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写作。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东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完成整个艺术硕士课程学习、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年。
艺术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等均由艺术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承担。
九、培养费 45000元/人
联系电话:021—62378044 传真:021—62194241
联系人: 张老师
Email:gs@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