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
守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管理或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历届本科毕业生;
②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
③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且满两年(至2006年9月1日);b.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c.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者不能跨专业报考;
④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参加单独命题考试:a.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四年以上;b.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c.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或厂级技术领导推荐;e.为考生所在单位委托培养;
单独命题考试的科目名称、方式、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一致。考试初试科目英语为上海市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自行确定分数线。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部分。
1.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网址和要求进行(9月见我校研究生部网上通知)。
2.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上、中旬),到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办设置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具体见网上通知)。
3.报考我校设计艺术学专业、单独命题考试和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到东华大学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并在东华大学参加考试。
4.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在网报和现场信息确认后,将以下材料寄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a.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b.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证书复印件);c.大学本科六门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初试,初试合格参加复试时须审查上述材料的原件。
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五、招生类别和缴纳培养费标准
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非定向硕士生、委托培养硕士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三类考生都要符合国家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的报考、录取要求,三类考生都属国家招生规模内招生。
2.非定向硕士生的培养费由国家承担,委托和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费由学校和考生或委培单位共同自筹资金解决。
3.自筹经费考生缴纳培养费标准:设计艺术学学科13000元/人年,其他学科10000元/人年。学校鼓励考生一志愿报考东华大学,一志愿报考的考生优惠2000元/人年(不含设计艺术学)。
委托培养硕士生缴纳培养费标准:10000元/人年。
交费时间:每学年报到注册前交纳。
4.非定向和自筹研究生,录取后均享受普通奖学金、公费医疗等;
5.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研究生可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学校为在校生设立多种奖学金,为困难学生设立困难补助和银行贷款等,支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6.对学习成绩好,有培养潜力的考生,学校鼓励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后全部享受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待遇。
7.本校具有博士点的专业接收的本校推荐免试生都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生。
8.我校所有专业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外校推荐到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占用推荐学校的推荐名额。
9.2006年如国家进行研究生培养经费改革,学校按国家文件执行。
六、考试时间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06年1月(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4.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见招生简章)。
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都为150分。
5.MBA初试科目:外国语、MBA联考综合能力,初试科目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理论100分,MBA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6.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7.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8.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9.考生复试时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录取前,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之间签署培养合同,自筹经费的考生需签署交费合同。
八、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委托培养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其他
统考科目考试范围为(仅供参考,请以教育部公布的当年考纲为准):
1.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形势与政策。
2.数学一:①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的微积分学、向量代数与空
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的微积分学、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②线性代数;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数学二:①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微分方程);
②线性代数。
4.数学三:①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多元函数微积分
学、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与差分方程);②线性代数;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5.数学四:①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多元函数微积分
学、常微分方程);②线性代数;③概率论。
6.“招生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含推免生、非定向、自筹、委托),各专业具体
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情况确定。
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校代码:10255
学校名称:东华大学
学校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政编码:20005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2373355
传真:021-62194241
电子信箱:gs@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