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践行职业导向的高等教育,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营造优良学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沪二工大学[2015]104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我校2017-2018学年本专科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018年4月1日起取得的成绩纳入下一学年评定。
考研奖学金:考取国内研究生的以学生档案室收到调档函为准,个人无需申报,统计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出境读研的,需网上提交录取通知书和签证页的扫描件,统计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
基层就业奖:以就业办公室和团委提供的材料为主,统计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之后发生的纳入下一学年评定。
二、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所有单项奖学金均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勇于创新;
4.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
6.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
三、申请方式
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点击“评优管理-奖学金管理-单项奖学金申请--已获得的奖学金”查看自己系统内已有(业务部门已认定并导入)的获奖情况,无需个人重复申请,也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若学生另有符合条件的获奖信息未在单项奖中列出,可以通过“添加单项奖学金”进行自主添加,必须上传获奖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之后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学生事务中心查验,递交复印件,再由职能部门进行网上审核。
四、申请和受理时间
网上查看及自主添加的申请时间:2018年4月5日-4月15日(考研奖和基层就业奖见第一点“申请对象”)
纸质材料查验受理地点:学生事务中心(4月9日-4月16日)
五、申请奖项
1.社会实践奖学金
(1)旨在奖励在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社团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申请者在2017-2018学年内应无不及格课程。
(2)申请依据和奖学金
等级 | 内 容 | 金额(元) |
一等奖 | 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个人。 | 500 |
二等奖 | 获得上海各委办局颁发的荣誉称号的个人。 | 400 |
三等奖 | 获得校园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个人。 | 300 |
(1)旨在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2)申请依据和奖学金
级别 | 一等奖奖金(元) (第1、2名) | 二等奖奖金(元) (第3、4、5、6名) | 三等奖奖金(元) (第7、8名) |
国家级综合类 及以上比赛 | 500 | 400 | 300 |
全国性 单项比赛 | 400 | 300 | 200 |
省市级 综合比赛 | 400 | 300 | 200 |
省市级单项比赛 | 300 | 200 | 100 |
校级 | 前三名各100元 |
3.科技创新奖学金
(1)旨在奖励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
(2)奖励支持范围:教育部或其它部委、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全国或地区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学科、科技、创业和人文社会科竞赛,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职能部门主办的校内学科、科技和人文社科竞赛等。
(3)申请依据和奖学金
级别 | 一等奖奖金 (元) | 二等奖奖金 (元) | 三等奖奖金 (元) |
国家级 | 500 | 400 | 300 |
全国性行业协会竞赛 | 400 | 300 | 200 |
省市级 | 400 | 300 | 200 |
地区性行业协会竞赛 | 300 | 200 | 100 |
校级 | 200 | 150 | 100 |
4.考研奖学金
(1)旨在表彰2017年考取国内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依据和奖学金
等级 | 内容 | 金额(元) |
一等奖 | 考取985高校、科研院所或本校研究生 | 500 |
二等奖 | 考取其他高校、出国(出境)读研 | 300 |
(1)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到农村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到祖国需要的艰苦地方工作。
(2)申请依据和奖学金
项目 | 金额(元)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5000 |
三支一扶 | 500 |
1.项目的时效以证书、获奖文件、公函或官方证明等形式为准;
2.集体项目不得拆分为若干个人项目独立申请,集体和个人类型不得改变;
3.同一学生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型的单项奖;
4.同一学生的多个项目可以同时申请同类单项奖,奖金兼得;
5.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类单项奖,不得重复申请多个类型单项奖;
6.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并获奖的,可以分别按照不同项目级别同时申请其中一类单项奖,奖金可以兼得;
7.项目获得特等奖的参照一等奖奖励标准执行;
8.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奖学金申请的审核。
七、特殊情况说明
同一获奖项目同时获得单项奖学金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长奖”,则按“荣誉兼得、奖金就高”原则,不重复发放。
学生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21-50211063
电子邮箱:xsswzx@sspu.edu.cn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