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取得现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有关学科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外校推免生的专业
我所列入 2010 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具体见我所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接收外校推免生程序
1 、有意申请者,请与我所联系,将有关书面材料交到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通知相关推免生进行面试;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
3 、外校推免生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经当地省市招办盖章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在规定日期之前寄达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 、外校推免生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效验码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当地省市招办报名点现场确认,缴费、照相。
四、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2 、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5 、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如外校推免生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有关手续,我所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有关责任自负。
通讯地址:上海市衡山路 10 号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人力资源部
电话:021-64718118*8121
邮编: 200031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200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