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7年9月,学校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学校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在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工程学、化学两个学科ESI排名位列世界前1%。
学校现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十二五”以来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239项。
今日的西南石油大学将继续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突出特色,科学发展"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为建成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奠定坚实基础而不懈奋斗!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2.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
1.接收推免生的硕士专业请查看我校推免生专业目录。
2.我校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五个一级学科授权点接收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按学习阶段享受相应待遇。直博生招生专业请查看我校推免生专业目录。
3.推免生需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欢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2020年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以及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章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及招生专业目录。并于9月28日—— 10月25日登陆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复试。
3.学院复试通过后,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4.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还须提交申请人自述(附件1)和专家推荐信1份(附件2)。
四、奖励措施
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研究生生源奖学金、学校基本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等。
备注:奖助体系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生源奖学金:
直博生每生20000元,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所接收的硕士推免生每生15000元,其他学科接收的推免生每生8000元。
学费减免:
对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所接收的推免生实行学费全免;其他学科所接收的推免生按学费的50%收取。
国家奖助学金
名称 |
对象 |
标准(元/人.年) |
国家奖学金 |
博士 |
30000 |
硕士 |
20000 |
|
国家助学金 |
博士 |
13000 |
硕士 |
6000 |
学业奖学金
名称 |
等级 |
标准(元/人.年)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10000 |
二等 |
8000 |
|
三等 |
6000 |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12000 |
二等 |
10000 |
|
三等 |
8000 |
学校奖励办法
类别 |
标准(元/人) |
|
基本助学金 |
博士 |
17000 |
硕士 |
2000-6000不等 |
|
校长奖学金 |
博士 |
30000 |
硕士 |
20000 |
学校在教育部下拨的双一流研究生专项基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设立研究生科技创新与竞赛专项基金和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优先资助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接收的推免生。
五、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
(1)入学前(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报到时间两周内)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不合格。
2.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3.2019年新增的博士生导师在2020年仅能招收1名直博生。
4.学院依据本章程,制定本学院的推免生接收章程。
六、监督与公示
1.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录取结果负责。
2.学校受理举报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电话:028-83032312
电子邮箱 :jwjc@swpu.edu.cn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3.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应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
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图书馆楼C608)
邮编:610500
咨询电话:028-83035080、83032120
3.电子邮件:swpu2120@126.com
4.网址:https://www.swpu.edu.cn/gs/zsgz/zsjz.htm
八、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西南石油大学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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