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校博士、硕士培养方案及《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石工院)将进行2015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制
硕士生的标准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博士生的标准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二、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对象
1、2012级已经通过中期检查的全日制研究生;
2、学位论文曾通过中期检查但未申请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其他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3、曾申请过延迟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
4、申请过学位论文答辩但送审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学院同意其延迟答辩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材料
1、提交申请材料
(1)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①培养计划;
②课程学习成绩单;
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④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⑤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经过导师审定,并且导师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学术成果与该生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导师签字确认;若期刊论文被SCI收录,需提交图书馆情报室出具的收录证明;
⑥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⑦学位申请书;
⑧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登记表(提交答辩申请材料时需提交纸质材料);
⑨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
“⑨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关系到教育部能否注册学位证书的关键表格,每生必填。对于⑧、⑨项电子文档,全日制研究生在班级负责人处统一填写,班级负责人汇总提交,提交时间:4月6日-4月8日;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时,直接到明辨楼B518填写。
(2)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地点
提交时间:3月23日~3月25日;
提交地点:石工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明辨楼B518)。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石工院在收到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后进行答辩资格审核,不具备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提交与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成果,由导师审定是否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且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答辩申请资格,不能参加答辩:
①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修读课程学分;
②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补本课程;
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未参加工程实践教学、或工程实践教学考核不合格;
④未参加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或曾参加但未通过;
⑤学术型研究生没有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成果(学术会议论文、期刊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校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2)有下列情况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答辩:
①补本考试累积出现4门次不及格(含缺考,以0分计),或学位课程考试出现2门次不及格,经过学院组织考试最终均顺利通过;
②修读课程成绩平均分数低于70分,或工程实践考评低于70分;
③CET6成绩低于425分。
在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审核过程中将对有上述情况的研究生予以特别关注。
在学位论文送评环节,强调外审专家的质量保证监督作用。在保持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总数不变的基础上,将增送1份论文请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国家重点学科高校的专家评阅。
3、博士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定
2011级、2012级博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资格审定参照《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校研[2011]4号)执行。2009和2010级博士生申请答辩须达到《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基本要求》(校研字2009[2]号)文件要求。
为有利于顺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确保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安全,强烈呼吁2011年以前入学的博士生申请答辩时参照(校研[2011]4号)文件进行。
随着我国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学校及石工院的授位要求自2014级开始已作调整。在保证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性、严谨性的前提下,创新性及学术水平、学术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直接相关性已成为博士学位论文评价的重要指标。同时研究生院将安排统一复审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的学术成果。
4、学位论文延期答辩
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向石工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提交“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1式2份(附件9)。
5、博士预答辩
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博士必须参加由博士生导师组织的预答辩,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同时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时需提供预答辩记录表(附件14)。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石工院对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学位论文必须首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学位论文文字重合比例<30%)后才能提交送审学位论文。
1、检测安排
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学院学位办负责检测,硕士学位论文由石工院各所(室)负责检测,各专业检测负责人见表1:
表1 石工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安排
序号 | 所(室) | 负责人 | 检测专业(方向) |
1 | 钻井所 | 何世明 | 油气井工程、石油工程测井、海洋油气工程 |
2 | 开发所 | 王 健 | 油气田开发工程(开发方向)、开发地质学 |
3 | 采油所 | 李海涛 | 油气田开发工程(采油气方向) |
4 | 储运所 | 廖柯熹 | 油气储运工程、流体力学 |
2、检测要求及时间
(1)提交材料
①硕士研究生向必须所、室检测人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见附件8-1);
②各所(室)检测人检测学位论文后,打印检测报告1式2份,在检测报告上填写总文字重合比例,检测人签字;
(2)检测时间: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15日
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只检测1次,若需第2次检测,须向石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提交申请(见附件8-2),经审查同意后才能进行重新检测。
(3)检测人提交检测汇总表
2015年4月17日前,各所(室)检测人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5)提交石工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4)石工院将在答辩前随机抽取论文进行复检,凡复检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被取消本轮答辩资格。
五、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1、提交送审学位论文
(1)研究生提交纸质学位论文送审稿1份,用于格式审查(保留学生姓名,隐去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同时提交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打印报告1份及“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1份。
(2)提交时间地点
①提交时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7日,逾期不再接收。
②提交论文地点:石工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明辨楼B518)。
2、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及整改回收时间
石工院将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整改期限为7天。格式审查结果,石工院将及时通知研究生。
格式审查整改回收时间:2015年4月27日~2015年4月28日,具体时间以当时通知为准。
3、提交正式纸质送审学位论文
(1)硕士学位论文
①若格式审查一次性通过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再提交1式3份(其中1份保留学生姓名,隐去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另2份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
②若格式需整改的学位论文,在格式整改后重新提交1式4份(其中2份保留学生姓名,隐去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另2份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
(2)博士学位论文
①若格式审查一次性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再提交1式6份(其中1份保留学生姓名,隐去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另5份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和5份论文的创新性自我评价。
②若格式需整改的博士学位论文,在格式整改后,博士研究生重新提交1式7份(其中2份保留学生姓名,隐去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另5份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和5份论文的创新性自我评价。
(3)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
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送专家评阅前,均须进行撰写规范性格式审查。格式审查通过的学位论文,将及时递送专家评阅。
格式审查未通过的学位论文,必须彻底整改。因论文整改导致递送专家评阅时间延后,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评阅意见,并可能造成论文答辩进程拖延、或无法在春季完成答辩、授位等,其全部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对学位论文撰写欠严谨,一次及以上格式规范性审查未通过的学位论文,学院将在保持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总数不变的基础上,将增送1份论文请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国家重点学科高校的专家评阅。
六、学位论文评阅
1、石工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匿名评审制度,评阅专家信息和评阅意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并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结论包括评阅评分和评阅意见,两者缺一不可。评阅意见包括:① 直接答辩;② 答辩后修改;③ 修改后直接答辩;④ 论文无修改价值,不能进行答辩。论文评阅意见为通过则只能选择①或②或③;评阅意见为不通过,则只能选择④。论文评阅评分须与评阅意见一致;
3、对于评阅意见为“② 答辩后修改”的论文,评阅专家的修改意见将在答辩时由答辩委员会返给研究生,研究生答辩后连同答辩评委会修改意见一起修改;
4、对于评阅意见为“③ 修改后直接答辩”的论文,评阅专家的修改意见将在答辩前由石工院返给研究生,研究生必须按评阅专家意见修改,并在论文答辩时自行提交修改后论文和“研究生论文修改说明书(论文答辩时提交)”(见附件16);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位论文,视为评阅不通过:
(1)硕士学位论文两位评阅专家意见为“④ 论文无修改价值,不能进行答辩”,或其中一位评阅专家以及增聘评阅专家意见均为“④ 论文无修改价值,不能进行答辩”;
(2)博士学位论文两位或两位以上评阅专家意见为“④ 论文无修改价值,不能进行答辩”,或其中一位评阅专家以及增聘评阅专家意见均为“④ 论文无修改价值,不能进行答辩”。
七、争议解决办法
因学位论文评阅不通过而不能进行答辩的研究生,若对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争议,可向石工院申诉,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争议评议申请表”(见附件17),由石工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争议评议小组对原论文和评阅意见进行复审,并提出终评意见。
八、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计划于2015年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具体答辩时间安排需根据论文送评情况确定,请研究生关注石工院网上通知,随时做好答辩准备。
2、答辩现场规则
(1)答辩委员会秘书组织所有研究生进场,由答辩委员会主任介绍委员会组成成员,并宣读答辩要求及注意事项,所有研究生必须全程参加,中途不得离场。
(2)研究生答辩PPT必须隐去导师姓名,论文汇报时也不能提及导师姓名。对于“修改后答辩”的论文,研究生必须在答辩时向答辩委员会提交论文修改稿、论文修改说明书,并以PPT形式逐条说明论文评审修改建议及所对应的修改状况,说明时间:硕士生2~3分钟,博士生3~5分钟。答辩委员会结合评阅专家修改意见,检查和质询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评委讨论学位论文正式答辩资格(所有研究生回避),讨论通过后才能参加论文正式答辩;未修改或修改不合格的研究生将直接取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3)论文答辩前,研究生须向答辩委员会秘书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学位论文意见表”(见附件11),答辩委员会秘书收集齐后于答辩后第二天提交石工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明辨楼B518)。
(4)论文答辩过程中,研究生须认真记录答辩评委会质询问题、论文修改意见及评阅专家修改意见,并于论文答辩通过后按修改意见修改论文。
(5)答辩委员会秘书也须及时记录答辩委员会评委修改意见,并汇总整理“答辩后修改”的评阅修改意见和答辩评委会修改意见,将上述修改意见整理成电子文档(见附件18),于答辩后第二天同“研究生论文答辩结果统计表”(见附件19)提交石工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明辨楼B518)。
(6)答辩委员会秘书现场统计答辩评委会表决结果,答辩委员会根据评委会表决结果,现场宣布答辩决议。
(7)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必须在半年后才能重新申请第二次答辩,且每人只有两次答辩机会。
九、答辩后论文归档要求
1、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答辩后7天内向石工院提交归档学位论文正式稿,对论文有修改意见(含修改后答辩、答辩后修改及答辩时评委会提出修改意见)的研究生,论文归档时必须同时提交“研究生论文答辩修改确认单(论文归档用)”(见附件10),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前未提交正式论文者,将顺延至下次授位会讨论。
2、研究生所提交正式论文封面和扉页均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论文扉页签字处须由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本人签字。研究生向石工院提交的论文份数为:博士学位论文1式7份(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1式6份),硕士学位论文1式3份(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1式2份)。
3、上述学位论文归档材料不齐及不规范者,石工院将取消其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授位讨论资格,学位授予时间顺延。
4、研究生论文保密申请按研究生院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石工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附件
附表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提交材料清单http://gs.swpu.edu.cn/Userfiles/files/%e9%99%84%e4%bb%b6-%e5%ad%a6%e4%bd%8d%e8%ae%ba%e6%96%87%e7%ad%94%e8%be%a9%e5%85%a8%e5%a5%97%e8%a1%a8%e6%a0%bc.rar
西南石油大学石油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审核:康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