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 2010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9)12 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6 ) 4 号”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0 ) 3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10 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领导机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 、实施机构:学院成立有院长和主管政治思想工作的书记参加的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保障等。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 3 、复试小组:各学院按专业或研究方向组成有教研室主任、导师在内不少于 5 人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 4 、复试监督、巡视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研究生处等部门组成的复试监督、巡视小组。 二、复试要求 (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复试的分数基本要求和差额复试的原则,拟定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二)认真做好复试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 1 .专业知识方面的复试,主要是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实验技能。根据专业要求,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和形式;专业课测试一般应为笔试,面试时间每生应不少于 20 分钟。 2 .对于达到复试要求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笔试成绩以百分记。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在复试过程中要做好复试记录,认真写出评语、成绩,并填好《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用百分制计分。复试完毕,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后签章,每个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填好的《复试记录表》(见附件 4 )留学院备查及存档。根据复试成绩排序 , 对考生提出是否录取和录取类别 ( 计划内和计划外 ) 的意见,请按先后顺序写在《复试登记表》(见附件 1 )上。《复试登记表》和《 2010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成绩信息表》(见附件 2 )要及时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面试环节,复试工作小组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查阅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材料。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 MBA 的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 MBA 教育中心组织实施,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拟录取分数(百分制)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科目成绩换算成 100 分× 0.7 +复试综合成绩换算成 100 分× 0.3 。 复试综合应包括:复试专业笔试、专业口试、英语口试、英语听力等部分,每部分所占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后报研招办备案并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7 、复试时间安排在 4 月 1 日 -4 月5 日 期间,各学 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院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 及时通知考生, 并于4 月1 日 前将本院复试安排报 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调剂要求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 B 区复试分数线(请核实研招网提供考生的准确信息);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 .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到初试要求数学的专业,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4 .第一志愿报考 MBA 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 .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我校。 四、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 1. 须参加复试考生包括: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 2. 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及须提交的审查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验证人签名后归档留存学院)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验证人签名后归档留存学院) 同等学力考生: 身份证、准考证、 专科毕业证书( 2008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 验证人签名后归档留存学院)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 2009 年 11 月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A )考生须按照《西南科技大学 2010 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工作经验等报考条件。法律硕士的考生还应审查本科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 3. 各复试工作小组指定专人按以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五、复试程序 1. 复试前,各复试工作小组按“资格审查表”所列项目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核对复试信息表后签名。对复试信息表中考生信息有重要错误的表格及相应证明材料及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考生须于 规定时间( 4 月 3 日上午、 4 月 4 日上午)到 学校医院体检(请空腹前 往)。 3. 学院按照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时间组织安排面试、专业笔试和专业口试以及英语能力测试等复试内容。英语能力测试分为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4. 《复试登记表》(见附件 1 )和《 2010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成绩信息表》(见附件 2 )请于 4 月 7 日上午 12 点前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 学院院长于复试工作启动前同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签订廉政承诺书。复试违规违纪举报电话:监察处: 0816-6089051 研究生处: 0816-6089117 。 2.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 理,与命题教师签定保密协议书。 3. 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 2010 年分学院招生计划自行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中 “ 学术型 ” 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专业使用, “ 专业学位 ” 计划不能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录取为自筹经费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工程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4301 )的学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岗位补助可达 6000 元 / 年 . 生。 4 、第一志愿初试上线考生且复试合格者具有优先录取以及优先录取为公费的资格,调剂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顺序以及公费指标。 5. 上级部门若有新的相关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 1. 《复试登记表》 2. 《 2010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成绩信息表》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报告单》 4. 《复试记录表》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 ||||||
附件1: | 复试登记表1.xls | |||||
附件2: | 2010年拟录硕士研究生成绩信息表1.xls | |||||
附件3: |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报告单1.doc | |||||
附件4: | 西南科技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记录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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