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09年硕士研究生 的复试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要求、复试标准
(一)、各学院成立有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和主管政治思想工作的书记参加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组织实施。按专业或研究方向组成有教研室主任、导师在内不少于 5人的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
(二)、严格按照教育部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复试的分数基本要求和差额复试的原则,拟定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三)、认真做好复试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对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必须全面考核,坚持标准,严格掌握。
1、专业知识方面的复试,主要是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实验技能。根据专业要求,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和形式;专业课测试一般应为笔试,面试时间每生应不少于20分钟。
2、对于达到复试要求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笔试成绩以百分记,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在复试过程中要做好复试记录,认真写出评语、成绩,并填好《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用百分制计分。复试完毕,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后签章,每个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签字,填好的《复试记录表》留学院备查及存档。根据复试成绩排序,对考生提出是否录取和录取类别(计划内和计划外)的意见,要按先后顺序写在《复试登记表》上。《复试登记表》和《2009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成绩信息表》要及时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面试环节,复试工作小组要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查阅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材料。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分数(百分制)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科目成绩换算成 100分×0.7+复试综合成绩换算成100分×0.3
复试综合应包括:复试专业笔试、专业口试、英语口试、英语听力等部分,每部分所占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后报研招办。
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
(一)、学校工程硕士领域(材料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地质工程)将招收一定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执行同一复试分数标准。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 B区的基本分数要求,第一志愿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学位领域属于相近学科。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学院要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笔试科目不得少于两门,并于 3月31日前将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学院应在考生自主选择攻读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后确定两类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
(三)以上领域除控制工程外均可接收初试科目没有数学的相关专业上线调剂考生。
三、复试考生的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须参加复试考生包括: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经特批的线下生。
(二)、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及须提交的审查材料:
1、初试成绩是否上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B区复试分数线;
2、调剂到初试要求统考数学的专业的调剂生是否初试中有统考数学;
3、资格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验证人签名后归档留存学院)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验证人签名后归档留存学院)
同等学力考生: 身份证、准考证、 专科毕业证书( 2007年9月1日前取得)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 验证人签名后归档留存学院)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 2008年11月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各复试工作小组指定专人按以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四 、复试程序
1、 复试前,各复试工作小组按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核对复试信息表后签名。对复试信息表中考生信息有重要错误的表格及相应证明材料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考生务 必于规定时间到 学校医院体检(务必空腹前往)。
3、 学院组织安排面试、专业笔试和专业口试以及英语能力测试等复试内容。 英语能力测试分为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4、 《复试登记表》和《 2009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成绩信息表》要及时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调剂原则
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其初试分数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 B类考生)分数线且拟调剂专业的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方可调剂到我校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具体要求、调剂程序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有关文件执行。
六、录取原则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体检皆合格者优先录取为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复试体检皆合格调剂考生原则上按综合成绩排序、接受我校待录取的先后顺序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通知考生。
七、其他事项
1、复试违规违纪举报电话。 监察处:6089051 研究生处:6089117
2、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与命题教师签定保密协议书。
3、上级部门若有新的相关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二 00 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