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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学校召开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工作研讨会

西南科技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1-08


学校召开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工作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和《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和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2015年11月16至18日,学校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工作研讨会在办公楼301会议室召开,各学科依托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研究生院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刘彤副校长主持。
会上,各学科依托学院对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小组组成情况、制定思路、学习借鉴情况、标准征求意见情况、分委员会的质量把关情况、制定的特色、存在的问题等作了总体汇报,重点对获本学科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应接受的实践训练、学位论文要求等内容的细化情况与量化指标作了详细汇报。

参会人员就学科学位授予标准制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提出制定各学科学位授予标准的基本原则:在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学科特点和定位适当提高要求、科学制定学校各学科学位授予标准,同时标准制定要明确清晰,具体要求量化可控,可操作性强。表示将按照会议达成的共识做好学位授予标准制定的完善、改进等后续工作。

在听取学院汇报和大家交流研讨的情况后,刘彤副校长作总结讲话,在充分肯定了前期各学院所做工作的同时,指出,学位标准作为学校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学位分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基本依据,意义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制定撰写学位授予标准时,学科目标定位要准确,学科方向要明确,发展目标要合理,所制定的标准在国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能充分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色和目标定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学院会后要充分利用研讨会达成的共识,发挥人才培养主体性,进一步制定好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的学位授予标准,为提升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强有力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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