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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1-08


各学院: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关于2015届毕业生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今年毕业研究生正式离校时间为6月30日(星期六)。为做好2015届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派遣和离校工作,现将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研究生教育

1.就业教育。各学院及导师要把毕业研究生就业观念教育作为思想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积极引导毕业研究生深入学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按照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期间,对当代大学生提出的要“志存高远、脚踏实地,转变择业观念,坚持从实际出发,勇于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方去,把人生的路一步步走稳走实,善于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要求,深入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观念教育工作,引导毕业研究生进一步把个人价值追求与实现“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把实现人生梦想与扎根基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自觉树立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立足基层建功立业等职业信念。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在毕业研究生中广泛宣传“选调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宣传党和政府扶持毕业研究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毕业研究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需要的地方锻炼成长,建功立业。

2.感恩教育。各学院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选拔设立校友工作联络员,要组织毕业研究生开展以“我为母校做贡献、我为母校添光彩、我为母校留纪念”为主题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研究生饮水思源,树立感恩师长、感恩母校、感恩他人的情怀,激发毕业研究生爱校、荣校、回报母校的情感。

3.文明离校教育。各学院及导师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主题班会、座谈会、毕业典礼等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毕业研究生自觉成为文明离校的践行者,激发毕业研究生的感恩意识与责任意识,倡导毕业研究生在离校前为母校及低年级同学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毕业研究生离校氛围。

4.诚信教育。各学院及导师要积极组织2015届毕业研究生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毕业研究生在论文答辩阶段的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教育;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普及金融征信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5.安全教育。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5 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 2015〕 32 号)的要求,各学院及导师做好毕业研究生相关安全教育工作,尤其要教育毕业研究生正确分析判断用人单位,谨防虚假信息、中介公司或非法传销组织利用毕业研究生求职心切的心理设置骗局,增强毕业研究生就业法纪意识与维权意识;同时,要求毕业研究生妥善处理实验室、资料室借用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制毒等危险品的登记、备注、移交工作,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二、学生派遣的有关问题

1.凡在6月23日前还未落实就业单位(即未签订就业协议或不能提供其他就业证明材料)的毕业研究生,原则上根据学生生源地编制就业、户口、档案派遣计划;

2.凡在6月23日后落实就业单位(即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一律按照改派处理,相应学生于7月1日以后视具体情况分批办理改派。

三、毕业研究生档案和户籍管理

1.已正式落实就业单位,而单位无法接收人事档案(或单位没有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研究生,其人事档案、户籍原则上派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或根据毕业研究生意愿转到工作地人才服务机构。

2.未正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其就业报到证、人事档案、户籍均办至该学生生源地人事部门。

四、关于毕业研究生资助工作

1.毕业研究生欠费催缴工作

各学院及导师督促有欠费的毕业研究生,在6月17日前自行到计财处缴清相关费用。各学院及时掌握学生缴费情况,并认真做好诚信记录。

2.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准确掌握提前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和需办理贷款展期的学生名单;按要求组织学生签订贷款还款协议;指导学生积极主动与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按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按要求做好还款协议签订、贷款展期办理、毕业学生信息采集等工作。

五、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的发放,组织授位仪式和毕业典礼

1.报到证和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和领取:

各学院在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书的过程中,务必做到准确、有序,要认真核实学生的身份,并完成必要的登记签字手续。

2.2015届毕业研究生的毕业典礼和授位仪式由学校统一组织举行,具体安排由相关部门另行发文通知。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结合毕业研究生后期教学计划做好毕业研究生教育活动和值班安排,特别是做好毕业研究生答辩结束至毕业离校期间的安排,并于6月3日前将研究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安排报研究生院管理与就业办。

2.各学院务必准确领会文件精神,认真、详细地向毕业研究生介绍相关政策、规定和办事流程,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中重要作用。

3.毕业研究生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15届毕业生后期工作安排通知.doc

附件2:2015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工作安排日程表.xlsx

附件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rar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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