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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1-08



校内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加大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对各类型高层次人才的要求,学校决定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各培养方案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一、修订范围

1.所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总体要求

1.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国家制定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基本要求》和《西南科技大学修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附件1)进行修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西南科技大学修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附件2)进行修订。

2.多个培养单位在同一学科招生,其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由学科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共同做好修订工作。

3.修订培养方案所遵循的学科划分及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为准。

4.应充分体现“大类培养、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保证质量”的改革精神,结合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做好修订工作。

三、组织工作

1.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在研究生部统一安排下,由各学科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学科(类别/工程硕士领域)进行。

2.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各学科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听取本学科(类别/工程硕士领域)各位教师的意见。对跨单位招生的学科,应成立联合工作组,由学科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注意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各学科应对国内外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广泛调研,调研的国内国外培养单位各3~5个,认真分析各培养方案的特点,认真撰写调研报告,为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提供借鉴。调研报告须报送研究生部,作为本次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成果之一(附件8)。

3.应组织相关学科(类别/工程硕士领域)的专家对修订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查。

4.经各学科建设单位审定通过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上报研究生部。

5.修订的培养方案,经学校审定通过后予以实施。

四、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19日-2015年3月31日,各单位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并组织专家论证。

(2)2015年4月1日-3日,将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相关材料打印稿和电子稿(详见附件4-8)上交研究生部。

(3)2015年4月6日-4月17日,研究生部组织专项汇报(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2015年4月30日前,各单位将修改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相关材料上交研究生部。

(5)2015年5月15日前,经研究生部汇总整理,报学校审定通过后,形成全校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定稿并印刷成册。

(6)2015年5月29日前,研究生部组织各单位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新版培养方案,各单位从2015年秋季开始按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做好课程教学等相关准备工作。

五、其它

1.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制订培养计划、开展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最根本的教育文件,也是进行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培养方案具有权威性,一旦修订生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2.各学科建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做到标准、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文件精神和体现学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按时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3.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部学位与培养办公室(电话:0816-6089386)。
附件1-8
研究生部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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