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二〇一四年下半年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确保二〇一四年下半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授位工作顺利完成,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西南科大发[2005]277号)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西南科技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应完成科研成果的规定》(西南科大发[2007]100号)(以下简称《成果规定》,将学校2014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申请学位审批表》等材料 | 10月24日前 |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 10月31日前 |
各学院提交学生学位论文电子稿至西南科技大学图书馆情报信息部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地点:新区图书馆3-4,联系人:邓燕萍,联系方式:13881148680、6089223)。 | 11月5日前 |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由图书馆反馈至各相应学院 | 11月11日前 |
各学院准备论文送审材料(《申请学位审批表》、《评阅意见书》3份、3本论文和送审清单。 | 11月17日前 |
各学院安排论文送审 | |
各学院组织论文答辩 | 12月19日前 |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 12月26日前 |
各学院上交建议授予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人员一览表等相关材料 | 12月31日前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 | 1月15日左右 |
发放学位证 |
1.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和《成果规定》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学位论文一律不予送审。
2.为保证学生提交学术不端检测和送审论文电子稿的一致性,要求由导师将其指导学生的学术不端检测用论文电子稿提交给教学秘书,并签字确认。
3.学位论文电子稿(word格式)一律以“学院-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导师”命名。
4.学位论文答辩按暂行规定进行,材料上报按《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归档管理暂行办法》(西南科大学位[2012]5号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学位论文均需通过由学校统一开展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未通过者不能进行论文送审和答辩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开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由图书馆情报信息部负责)。
2. 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工作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送审论文须准备纸质论文(3份)和电子文档。
3. 凡属涉密的学位论文,其论文评阅、答辩、归档等环节,须按《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涉密研究生论文写作、定密、制作、答辩、归档管理规定》(西南科大保密委[2006]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好有关手续。
4.逾期没有提交材料学院,视为本次无人申请学位。
5.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各学院教学办人员。
信息学院教学办 6089330(徐老师) | 制造学院教学办 6089686(张老师) |
材料学院教学办 2419126(向老师) | 环资学院教学办 6089451(彭老师) |
土建学院教学办 2419257(尚老师) | 法学院 6089626(王老师) |
生命学院教学办 6089534(李老师) | 外语学院 6089638(张老师) |
政治学院教学办 6089951(蒋老师) | 文艺学院 6089297(付老师) |
经管学院教学办 6089588(张老师) | 理学院教学办 6089676(张老师) |
计科学院教学办 6089365 (罗老师) | 图书馆情报信息部6089223(邓老师) |
西南科技大学学位办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