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在注重对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能力考核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意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实施机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
组长:学院分管副院长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专家教授1人、研究生科科长
3.复试小组
公开招考及申请考核:由3位(含)以上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的教授组成,学院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规范、责任和纪律,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硕博连读: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要求自定。
三、公开招考复试分数线
1、统考
报考学科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03法学 |
60 |
60 |
60 |
200 |
|
07理学 |
50 |
50 |
50 |
200 |
|
08工学 |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含二级学科) |
55 |
55 |
55 |
200 |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含二级学科) |
55 |
55 |
55 |
200 |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 |
50 |
45 |
175 |
|
其他 |
50 |
50 |
50 |
180 |
|
10医学 |
60 |
60 |
60 |
200 |
|
12管理学 |
50 |
50 |
50 |
180 |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考学科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03法学 |
60 |
60 |
60 |
190 |
注: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同统考分数线。2、各学院根据名额和报考情况确定本学院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考生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3、每名博导原则上招收博士生不超过2人,且新增博导前四年内每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人。
四、时间安排
5月2日(星期三):公布学校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工作办法。
5月5日(星期六):公布学院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5月6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二):开放学校博士复试系统及复试费网上交费系统。
5月14日(星期一)前:学院自行安排复试。
5月15日(星期二):学院上报复试成绩电子版录检。
5月17日(星期四):公示拟录取名单。
说明:(1)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zsgl.uestc.edu.cn/zsgl/bswb/default.aspx,选择“打印复试通知单”模块进行复试信息确认。(2)考生网上交纳复试费120元(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再自行打印复试通知单。(3)复试信息以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准,学校不再单独公布复试名单。(4)学院复试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优秀硕士论文奖证书原件。(5)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复试校区:
校区 |
学院 |
沙河校区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4号 |
002学院、003学院、005学院、009学院、012学院、013学院、014学院、021学院 |
清水河校区 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
001学院、002学院、004学院、006学院、007学院、008学院、010学院、011学院、015学院、018学院、022学院 |
五、复试内容
公开招考及申请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1.专业笔试(40分):内容、形式学院自定。
2.英语面试(20分):包括听力和口语。
3.综合面试(40分):内容、形式学院自定。
硕博连读: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要求自定,复试总分100分。
六、上报录检
1.公开招考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总分达到60分才能被录取。
2.各学院录取全日制学术学位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录取总人数的5%。
3.学校将同时公示拟录取学院(即调整后的学院名称和代码)和上报教育部学院(即调整前的学院名称和代码,由录取导师对应的调整前学院确定)。已录取的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学籍信息的学院信息为调整前的学院代码和名称。
4.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6月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学校按照考生的实际录取学院和录取学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并在6月发放,邮寄地址为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考生通信地址。
5.调档: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6月发放调档函,邮寄地址为学校博士复试系统登记的考生通信地址。定向协议: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新生必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将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报到验证处”盖章(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除研招办签字盖章留空外,其他内容均需如实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
七、复试纪律
1.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八、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由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3.研招办投诉和申诉电话:028-61830153-112,邮箱:yzb@uestc.edu.cn。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投诉和申诉电话: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