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复试工作办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复试重在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一般按招生计划的 120% 确定。初试、复试成绩各占 50% ,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 〕 4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教发〔 2009 〕 6 号)、《关于做好 2009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09 〕 2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 2009 〕 5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 2009 〕 1 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 .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组长:熊彩东(副校长)
成员:廖 云(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
唐坤宏(纪委副书记)
汪利辉(研究生院培养处副处长)
2 .实施机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
研究生科科长
专
3 .复试小组:由 5 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院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复试内容
1 .专业笔试( 200 分,取整数):时间 120 分钟
笔试科目为报考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MBA 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2 .外语面试( 100 分,取整数):时间不少于 5 分钟
口语 50 分、听力 50 分。
3 .综合面试( 200 分,取整数):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要求: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 60% 才能被录取。
四、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教育部决定自 2009 年起,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专业学位的招生单位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且学费、在校待遇(奖助学金等)、毕业证书类型等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相同,并在招生培养过程中体现“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特色,实行学分制。由于此类招生前期均未填报志愿,根据“专业相近”原则,我校决定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中选拔录取。复试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我校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
性质 | 发证 | 类别 | 授予学位 |
全日制 | 毕业证 学位证 | 学术型 | 学术学位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军事学、管理学) |
应用型 | 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MBA ) |
我校 2009 年“应用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及人数
学院 | 专业(领域) | 招生人数 | ||
001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430109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50 |
002 | 电子工程学院 | 430109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60 |
003 |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 430105 | 材料工程 | 20 |
430110 | 集成电路工程 | 20 | ||
004 | 物理电子学院 | 430109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0 |
005 | 光电信息学院 | 430103 | 光学工程 | 30 |
006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430112 | 计算机技术 | 80 |
007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430104 | 仪器仪表工程 | 25 |
430111 | 控制工程 | 25 | ||
008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430102 | 机械工程 | 30 |
430137 | 工业工程 | 30 | ||
009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430131 | 生物医学工程 | 30 |
01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30137 | 工业工程 | 30 |
024 | 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 | 430109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50 |
025 | 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 | 430109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50 |
026 |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 430109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0 |
注:实际录取时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调整。
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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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学院: 00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002 电子工程学院、 003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 仅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 ) 、 01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26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要求 |
全天 | 学院研究生科 | 资格审查 | 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体检表、复试费 50 元( MBA 另定) | |
学院通知 | 复试 | |||
上午 | 学院向研招办报送“验证记录表”、“复试成绩”(电子版+纸质版) | |||
下午 | 研究生院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 |||
考生调剂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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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学院: 003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004 物理电子学院、 005 光电信息学院、 006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07 自动化工程学院、 008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00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010 应用数学学院、 0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013 外国语学院、 023 软件学院、 024 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 025 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 |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要求 |
全天 | 学院研究生科 | 资格审查 | 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体检表、复试费 50 元( MBA 另定) | |
学院通知 | 复试 | |||
上午 | 学院向研招办报送“验证记录表”、“复试成绩”(电子版+纸质版) | |||
下午 | 研究生院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 |||
考生调剂申请 |
注: (1)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须先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2) 体检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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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剂
总体要求: (1) 初试分数必须达到调入学院的专业复试分数线。 (2) “学术型”专业调剂原则上要求学科门类相同或在 07 理学、 08 工学、 11 军事学之间调剂,“应用型”专业原则上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1 .院内调剂:第一志愿报考电子科技大学但需调剂到本学院其他专业(包括“应用型”专业)或导师。
要求:考生直接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无须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按学院要求执行。
2 .校内调剂:第一志愿报考电子科技大学但需调剂到校内其他学院(包括“应用型”专业)。
要求: (1) 已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放弃第一志愿进行校内调剂,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本人经审慎考虑,无论是否达到原报考(调剂)学院复试分数线,决定放弃该志愿,并由本人独自承担一切后果。(附考生编号、本人签名)”考生将书面申请交研招办,据此才能申请校内调剂。 (2) 未录取(包括:放弃第一志愿、未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总分或单项成绩未达到满分的 60% 、未上拟录取名单)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 www.yanzhao.uestc.edu.cn )“考生服务”申请校内调剂,打印调剂申请单交调入学院研究生科。 (3) 考生专业笔试成绩原则上校内各学院互认,但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考生可申请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组织的专业笔试(须向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缴纳考试费 20 元,但向调入学院缴纳复试费 50 元不变,笔试试卷由学校统一调取,考生无须办理任何手续),是否受理由各学院自定。 (4) 如体检表已交第一志愿报考学院,调入学院研究生科直接与该学院联系确认(可在拟录取期间集中办理),考生无须再交体检表。 (5) 学院是否接收校内调剂请直接向该学院研究生科咨询。
3 .校外调剂:第一志愿报考电子科技大学但需调剂到外校,或第一志愿报考外校但需调剂到电子科技大学。
要求: (1) 调剂到外校的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研招网( yz.chsi.com.cn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我校仅在全国调剂录取结束后( 5 月上旬)根据全国研招网拟录取结果(以网上确认为准)开始统一向调入单位寄出初试试卷,考生无须其他任何手续,调入单位不将是否收到初试试卷作为是否拟录取的依据。 (2) 全国研招网拟录取考生(以网上确认为准),如果同时被我校拟录取,我校将视为该考生已自动放弃报考我校志愿,并取消其在我校的拟录取资格,按第 (1) 条向调入单位寄出初试试卷。 (3) 西部志愿者加分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教育部规定办理。 (4) 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的学院、专业等信息将第一时间直接发布在全国研招网( yz.chsi.com.cn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考生不必电话或亲临咨询,原则上只接收毕业于国家“ 985 工程”、工科类“ 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国家“ 985 工程”、工科类“ 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考生。
七、拟录取
1 .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新生奖学金评定优先顺序与此相同。
2 .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 + 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新生奖学金评定与此相同。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 60% 才能被录取。
八、复试纪律
1 .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 .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九、监督与复议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 3 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3 .研招办投诉和申诉电话: 028-83202313 ,邮箱: yzb@uestc.edu.cn 。
4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投诉和申诉电话: 028-83202237 ,邮箱: jjs@uestc.edu.cn 。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