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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08年应用数学学院复试工作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 /2008-03-29

:《学校复试工作办法》 (研招〔 2008 〕 9 号)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凡是达到我校“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一般按招生规模的 120% 确定。初试、复试成绩各占 50% 计算总成绩,择优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 〕 4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7 〕 17 号)和《关于印发 <2008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的通知》(教学司〔 2007 〕 28 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

二、组织机构

1 .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组长:熊彩东(副校长)

成员:廖 云(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

唐坤宏(纪委副书记)

汪利辉(研究生院培养处副处长)

2 .实施机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

研究生科科长

专家教授 1 人

3 .复试小组:由 5 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学院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分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三、复试内容

1 .专业笔试( 200 分):时间 120 分钟

笔试科目为报考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且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MBA 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2 .外语面试( 100 分):时间不少于 5 分钟

口语 50 分、听力 50 分。

3 .综合面试( 200 分):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要求: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与专业笔试答卷一起妥存备查。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及格才能被录取。

四、时间安排

1 . 3 月 17 日:学校公布复试分数线

2 . 3 月 18 日:学院公布并向研招办报送学院复试分数线

3 . 3 月 19 日:学院向研招办报送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名单(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在面试前向研招办报送复试小组名单(院长签字加盖公章)

4 . 3 月 20 日:学院通知达到学院复试线的考生复试、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 www.yanzhao.uestc.edu.cn/fstz )打印复试通知单

5 . 3 月 22 日: MBA 第一批复试

6 . 3 月 24 日: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科目。加试考生请到研招办登记,同时缴纳考试费 60 元。外地考生可拨打 028-83202313 电话登记,同时汇款考试费。 4 月 4 日:同等学力加试(笔试),满分 150 分,考试时间 180 分钟(上午 8:30 - 11:30 、下午 2:00 - 5:00 ),地点:三教 104 教室、 109 教室。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 .第一批学院复试

复试学院: 00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与 026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复试)、 002 电子工程学院、 003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 006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与 023 软件学院联合复试)、 010 应用数学学院、 01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24 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时间

地点

内容

要求

3 月 31 日

全天

学院研究生科

资格审查

须带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体检表(二甲医院或高校校医院)、复试费 50 元

4 月 1 日

上午 9:00 - 11:00

学院公布

专业笔试

公示成绩

4 月 1 日 下午至 4 月 2 日全天

学院公布

外语面试

综合面试

公示成绩

4 月 4 日

上午

学院向研招办报送“验证记录表”、“拟录取名单”

下午

研究生院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除加试外)

注: (1)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须先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少数民族在职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工作单位证明。 (2)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存档: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体检表保存至新生 9 月入学,录取后专业笔试答卷保存 3 年,未录取保存 1 年。 (4) 复试费按《研究生复试费结算流程》执行。 (5) 学院具体安排若有调整,以学院通知为准。

8 .第二批学院复试

复试学院: 003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920 电子信息材料与元器件、 081704 应用化学 ) 、 004 物理电子学院、 005 光电信息学院、 007 自动化工程学院、 008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00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0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013 外国语学院、 024 电子科技研究院、 025 空天科技研究院

日期

时间

地点

内容

要求

4 月 7 日

全天

学院研究生科

资格审查

须带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体检表(二甲医院或校医院)、复试费 50 元

4 月 8 日

上午 9:00 - 11:00

学院公布

专业笔试

公示成绩

4 月 8 日 下午至 4 月 9 日全天

学院公布

外语面试

综合面试

公示成绩

4 月 11 日

上午

学院向研招办报送“验证记录表”、“拟录取名单”

下午

研究生院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注: (1)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须先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少数民族在职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工作单位证明。 (2)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存档: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体检表保存至 9 月入学,录取后专业笔试答卷保存 3 年,未录取保存 1 年。 (4) 复试费按《研究生复试费结算流程》执行。 (5) 学院具体安排若有调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调剂

1 .院内调剂:调剂学院与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相同

学院自行决定(要求学科门类相同或 08 工学向 07 理学调剂)。

2 .校内调剂:第一志愿报考电子科技大学

(1) 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均可申请校内调剂,同时须达到接收学院复试分数线。

(2) 考生本人放弃第一志愿,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 本人经审慎考虑,无论是否达到第一志愿要求的复试分数线,决定放弃第一志愿,并由本人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考生将书面申请报送研招办,据此可填报校内调剂申请。

(3) 未录取(包括:本人放弃第一志愿、未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总成绩或单项成绩不及格、未上拟录取名单)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 www.yanzhao.uestc.edu.cn/xntj )填报调剂申请(要求学科门类相同或 08 工学向 07 理学调剂),打印调剂申请单。考生将调剂申请单交接收学院申请调剂,接收学院同意后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组织复试。

(4) 校内调剂考生,可以选择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组织的专业笔试(须缴纳考试费 20 元,笔试成绩可用于校内调剂),也可选择参加调剂接收学院组织的专业笔试(无论是否参加笔试统一缴纳复试费 50 元),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5) 调剂考生如仍未被接收学院录取(包括:本人放弃、未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总成绩或单项成绩不及格、未上拟录取名单),研招办将清空该生调剂申请记录,未录取考生可重复步骤 (2) 再次填报调剂申请。

(6) 接收调剂的学院有: 004 物理电子学院、 005 光电信息学院、 007 自动化工程学院、 008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00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024 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 025 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

3 .校外调剂:调剂学校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不同

(1) 我校原则上不接收校外调剂生。

(2) 调出校外考生(本人放弃、未上复试分数线、确定未录取)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 yz.chsi.com.cn 、教育网 yz.chsi.cn )填报调剂申请。

(3) 调剂复试工作在 5 月上旬全部完成。

六、拟录取

1 .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报考、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新生奖学金评定优先顺序与此相同。

2 .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新生奖学金评定与此相同。复试总分或单项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不予录取。

3 .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监督与复议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 3 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3 .研招办投诉和申诉电话: 028-83201845 ,邮箱: yzb@uestc.edu.cn 。

4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投诉和申诉电话: 028-83202237 ,邮箱: jjs@uest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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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