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及《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研究生院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具体如下:
1.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对考生复试成绩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4.规范复试程序,完备复试记录。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安排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具体实施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承担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监督检查、经费收支、疫情防控、体检鉴定、宣传教育、信息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等职责。学校成立复试巡视督查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本学院复试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学院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负责对本学院所有的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加强业务和纪律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导师的主体作用,并提高复试工作人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3.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详细的复试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学院网页公示。
4.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计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在职教师担任,其中至少1名教师负责外语复试。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至少2名工作人员。
5、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软件操作系统(备用软件采用腾讯会议平台)。复试考生须按照考试要求提前准备电子设备、确保网络环境良好、能熟练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自觉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不违规不作弊。培养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测试和正式复试。
6、学校纪委对初试和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复试考生的确定
学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一级学科、结合研究方向及各导师的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达到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
四、复试时间、内容和办法
1.复试时间:5月27—31日
2.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满分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含学术道德)品质、诚信状况、心理健康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方面,特别要求将考生的学术道德和诚信状况作为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务必在复试阶段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网络面试,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状况。
(2)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考核(满分150分)
科研基础考核采取网络问答方式,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研究的掌握情况。成绩评定依据为考生回答问题是否准确、全面,知识掌握是否具有深度和广度,表达是否流畅。此项满分为70分。
科研潜质考核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成绩评定依据为:考生提供学术成果的质量、科研基础考核中考生所表现出的专业素质和逻辑思维能力、考生提交的《西南民族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前期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的质量等。此项满分为80分。
每位考生的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3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生不少于5分钟。
3.培养单位在复试结束后两天内,将考生复试成绩报研招办审核后,在本学院网页上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西南民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分专业(方向)复试成绩排名表》)。
4.复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包含系统内录、系统外录),复试影音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一年。
五、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成绩+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2.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即拟录取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100×50%+复试成绩/复试总分×100×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考生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均应达到该项总分的60%以上(含60%),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优先排序。
六、拟录取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分方向报考情况和导师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录检,录检通过方为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拟录取考生须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在一周内邮寄近7天内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的报告至学院指定收件地址,由学院收齐后统一到我校校医院鉴定盖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含笔试、综合面试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组成复试巡查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
4.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西南民族大学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