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四川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织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特制订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
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
(二)确保公平性。严格考试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
(三)确保科学性。严格考试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博士生考试。学校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刘玉彬同志任组长,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王永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含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政办公室、财务处、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部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各学院要加强考试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相关工作办法规范开展考试和录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博士研究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复试。根据目前国内新冠疫情的实际及考生来源等情况,学校将采取线下考试的方式。
初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25日。初试科目依据《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采用笔试方式,科目包括:(1)外语;(2)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加试成绩不计入初试总成绩。初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笔试一律用现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否则不得分。
初试地点:初试在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西南民族大学武侯校区T3教学楼。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考前14天体温监测表、健康码,经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二)复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初试完成后,各学科随即组织现场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三)复试内容
各专业或研究方向应依据《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要求,精心设计复试内容。要通过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要制订科学规范评分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四)复试方案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复试工作。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保留一年,以备复查。
四、责任落实
学校将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招考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管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和流程,聚焦关键环节,确保以下工作落实到位。
(一)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初试和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不同场所管理要求,做好监测预警,加强个人防护,做好物资储备,完善各类预案。
采取的主要措施:考生做好考前14天体温监测,于考试时交与监考老师;进入考点及考场时出示健康码并测定体温;考场座位加大间距,考生和监考人员佩戴口罩;必要时需要考生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命题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命题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试题命制和安全保密工作。
博士生考试的命题教师须签订“西南民族大学自命题保密协议”,笔试试题须在学校保密计算机上命制。
(三)复试成员遴选
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导师遴选方案。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其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其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要着力加强对复试导师、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排查,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安排参加复试工作。
(五)全员培训
要进一步强化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组织全员培训,其过程要全程记录,有据可查。
(六)组织实施
1.严格资格审核。学校要严把博士研究生考试入口关,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入学时,各招生单位还应对考生信息进行复查,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录取资格。
2.做好考前准备。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考试全程恪守诚信。要加强防替考、防舞弊的管理,根据考生提交的补充材料等信息,通过在复试过程中随机插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验。及时告知考生相关要求,确保考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精心组织复试。各招生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
范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要规范复试中的评分程序,实行严格的成绩管理和考试信息管理,确保成绩准确、数据安全。
4.加强过程监管。学校将协调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5.严格公开公示。学校、学院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在单位网站上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初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复试成绩及各导师招生人数等信息。所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和学籍注册。
6.严肃考风考纪。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宣传服务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学校要及时、准确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学校考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深入开展考生诚信考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二)加强考生咨询服务。学校、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及时受理考生咨询。
(三)加强舆情防控处置。学校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舆情处置方案。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范炒作误导,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高度重视考生的政策咨询、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舆情研判,快速处置涉考有害信息和负面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