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名单请在附件下载查询。如对名单有疑问请在2016年3月23日前联系研招办(武侯校区行政楼711,电话:028-85522031)。
请复试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页和各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复试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1 |
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用于存档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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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 |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注册完全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用于存档)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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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用于存档 |
4 |
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 |
打印件一份,考生签字用于存档 |
5 |
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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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审表 |
请在附件下载 |
7 |
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
1寸照片,在校医院体检时使用,无需交给学院。 |
说明: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中,名字标记为红色的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未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表》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请务必在3月24日前将以下证明材料交研招办,方可参加复试。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复试前须提交的证明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与原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前须提交的材料:本人与所在地教育厅签订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表》。
2、 初试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 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公布)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已经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4日前将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报我校研招办审核。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入伍通知书和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西南民族大学研招办
201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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