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博士研究生:
2015 - 2016学年第1学期《高级微观经济学》和《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平时测验安排如下:
1、测验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
2、测验地点:详见附件1。
3、测验规则参考考试规则执行,详见附件2,请同学们严格遵守。
特别提示:不参加本次测验则该项平时成绩计0分。平时测验不属于课程考试,故没有补考,也不能申请缓考。
附件1:2015级博士研究生高级微观经济学和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平时测验考试地点安排
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规则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5年11月3日
附件1
2015级博士研究生学科基础课程平时测验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专业 | |
11月14日(星期六) | 上午 | 高级微观经济学 | H410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 |
H411 | 金融学 | |||
H412 | 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史、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 | |||
H413 | 其他专业 | |||
下午 | 高级宏观经济学 | H411 | 金融学 | |
H412 | 经济史、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 | |||
H413 | 其他专业 | |||
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 16:00 |
附件2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规则
为加强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学生考试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1、研究生应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室,按间位或编号就坐。
2、研究生进入考场后,除必要的文具(钢笔、圆珠笔、直尺、三角板等)可以带到座位外,其余东西一律放在指定的位置。
3、拿到试卷后,研究生应首先填写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年级,然后进行答卷。
4、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研究生,不得再进入考场,同时被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5、已按时进入考场的研究生,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6、认为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不清时,研究生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确有错误,应由主考教师统一更正。
7、考试中,如需添加答题纸、草稿纸,学生可举手向监考教师领取,不得用其它纸张代替。
8、参加考试的研究生,不准有夹带、交头接耳、传递、窥视、互对答案等作弊行为;开卷考试允许研究生携带的资料,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违反规定者,学校将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报全校。
9、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在交卷前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中途需上厕所,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暂离考场。
10、提前交卷的研究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1、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研究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和草稿纸等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或主考教师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