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及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的安排,我校2016届研究生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将于2015年4月16日-4月18日进行。
教育部电子文凭注册系统全部采用本次所摄学生相片,并与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一同进行注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照片也将全部使用本次所拍相片。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备案)系统”要求(国务院学位办[2009]22号文),2016届毕业以及学位获得者均需进行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备案),且需提供毕业及授位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的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用于证书制作;电子版用于网上学位备案系统提交,没有电子版则不能进行网上备案,即不能制作学位证书)。因此,我校所有类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学生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生。)毕业及授位研究生均需参加电子图像采集工作。
为保证本次图像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中心)通知学生拍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现将有关电子图像采集事项通知如下:
1.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学院 | 拍摄地点 |
4月16日 09:00-09:30 | 经济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6日 09:35-10:05 | 工商管理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6日 10:10-12:00 | 会计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6日 13:00-13:45 | 统计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6日 13:50-14:00 |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6日 14:05-15:05 | 法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6日 15:10-15:20 | 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6日 15:25-16:00 | 财税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 09:00-09:40 | 保险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 09:45-10:15 | 国际商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 10:20-12:00 | 金融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 13:00-13:35 | 证券与期货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 13:40-14:10 |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 14:15-14:30 | 公共管理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 14:35-14:4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 14:50-15:00 | 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15:05-15:25 | 经贸外语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 15:30-15:40 | 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 15:45-15:50 | 经济数学学院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7日 15:55-16:00 | 人文学院、体育教学研究部 | 颐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4月18日 09:00-10:30 | 法学院 | 成教学院活动中心(光华校区) |
4月18日 10:35-11:35 | 工商管理学院(MBA) | 成教学院活动中心(光华校区) |
4月18日 11:40-12:00 | 会计学院 | 成教学院活动中心(光华校区) |
4月18日 13:00-14:00 | 公共管理学院 | 成教学院活动中心(光华校区) |
4月18日 14:05-14:50 |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 成教学院活动中心(光华校区) |
4月18日 14:55-15:30 | 西部商学院 | 成教学院活动中心(光华校区) |
4月18日 15:35-15:45 | 经济学院、金融学院、经济信息工程学院、财税学院、统计学院 | 成教学院活动中心(光华校区) |
4月18日 15:50-16:00 | 补拍 | 成教学院活动中心(光华校区) |
由于学生人数较多,请各单位辅导员严格按照本单位的拍照时段组织学生有序拍照。
2. 本次电子图像采集将采用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学生信息,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学生带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图像采集。
3. 着装要求:不要穿接近肤色(黄、浅黄、土色等)及拍摄背景(蓝色)的服装,不戴围巾,不穿长毛领子外衣,免冠,不戴变色眼镜和墨镜。
4. 收取费用: 按教育厅文件规定每生15元(返回照片:2寸4张,1寸8张,背胶)。研究生院将按照各学院(中心)填报的数据表格人数收费,各学院(中心)收齐后于拍摄时统一交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院支付拍摄单位。
5. 其它事项:
(1)在安排的拍摄时间内,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由辅导员带队,按学号顺序排队,依次拍摄,以免混乱。
(2)拍摄完成后,学生须按出口通道迅速离开拍摄场地。
(3)如确因无法抗拒的原因在学校安排的拍摄时段不能参加拍摄的学生应及时自行到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第二办公区(陕西街34号,电话:86122706,86149424)补拍或在各实习地省会城市新华社分社补拍,所拍照片、电子图片光盘交回(寄回)所在学院(中心),由学院(中心)统一提交研究生院。如因没有进行图像采集而延误文凭发放及注册,后果自行负责。
(4)对于在校学习期间身份证号、姓名发生变更的同学(身份证号变更不包括正常15位升至18位),请按照“研究生院研究生学籍管理事务指南”(点击查看)中第6点要求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柳林校区腾骧楼110室。如在校学习期间身份证号、姓名信息发生变更又未申请修改的,将无法进行毕业及学位信息电子注册。
特此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