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告中,高培勇教授用“大不相同”一词来形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特点,并从前言、税收制度、预算制度、央地关系四个方面解读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他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财税体制改革理应成为突破口;应当将财税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而财税改革作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建等方面改革的交汇点,应从构筑基础和支柱做起以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
高培勇教授认为,中国税收收入结构及税收来源结构失衡,是目前税收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要通过“一增一减”的方式,改善间接税和直接税分配比例不合理的情形,从而优化国家税制结构,保证国家税赋总额的稳定,最终实现“税收公平统一、调节有力”的税改基本目标。在谈及预算制度改革时,他指出,现阶段我国实行全口径预算制度,即将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形成了由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预算管理基本格局,为此,要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预算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规范非一般性公共预算制度,通过“先规范,后透明,以透明倒逼规范”的方式,真正把“全口径”预算管理落实到位。最后,高培勇教授提出,改革我国财税制度,必须要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关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积极性。
主题报告结束后,高培勇教授还与老师和同学们就“财政政策”、“税收监管”、“预算公开”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现场互动频繁、气氛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