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客观归责的一般原则及批判
主讲人:慕尼黑大学法学院 贝恩德·许乃曼教授
主持人: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黄礼登 副教授
时 间:2015年12月9日 14:00
地 点:柳林校区 经世楼 F102
主办单位:法学院 科研处
主讲人简介:
贝恩德?许乃曼(Bernd Schünemann)教授是德国当代著名刑法学家、法哲学家。1975年10月开始,在波恩大学担任为教授。1976年接任曼海姆大学刑法、刑事诉讼和犯罪学教席。1981年至1983年担任曼海姆大学法学院院长。1987年许乃曼教授接任弗莱堡大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学和法社会学教席。1990年,转任慕尼黑大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学和法社会学教席并担任该校刑法、法理学与法律资讯学研究所的所长。1998年至1999年担任慕尼黑大学法学院院长。2012/13的冬季学期结束后,许乃曼教授因届满67岁而荣休。许乃曼教授曾出版了30本专著,在专业杂志上发表了近300篇文章。
内容提要:
现代客观归责理论(die Lehre von der objektiven Zurechnung)自1970年代由德国刑法学者Roxin创建以来,学说的内容日益发展,规则的架构日趋精细;该理论以制造了法所不允许的风险、实现了法所不允许的风险以及结果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围之内三个原则为基本内容,同时具备这三个原则的行为,就可以将结果归责于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