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关于仲裁公信力建设的几个问题——从仲裁员的角度
主讲人:重庆行政学院 唐青阳教授
主持人:贸仲委西南分会 王瑞琛 秘书长
时 间:2015年10月29日晚19:00-21:00
地 点:柳林校区 颐徳楼 I504
主办单位:法学院 科研处
主讲人简介:
唐青阳,法学教授,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副校(院)长、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及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重庆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委员、重庆市“十五”、“十一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市青年联合会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涉外及WTO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四川外语学院兼职教授、重庆市沙坪坝区战略发展顾问。
内容提要:
仲裁公信力建设的目标可以将其概括为“四度”,即知晓度、信任度、接受度与美誉度。知晓度,是指社会、民众对仲裁的了解程度。信任度,是公众在对仲裁与仲裁机构理性认知或感性体验后而产生的认同感。接受度则是对信任感知充分验证后的一种自觉的行为选择。美誉度,是将个体的公信力体验升华为一种由衷的钦羡与礼赞,并加以传颂推广,从而形成特定机构仲裁活动的品牌效应。这是仲裁公信力建设的最高境界与理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