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构建知识产权大司法体制
主讲人:北京大学 易继明 教授
主持人: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辜明安 教授
时 间:2015年9月18日下午3:00
地 点:柳林校区 模拟法庭 I504
主办单位:法学院 科研处
主讲人简介:
易继明,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2002-2006)、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并兼任院长(2006—2010)、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5—2006)等。2011年起,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主编《私法》;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编号:NCET-07-0337);兼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等。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司法体制直接关乎到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科技体制改革的成败,是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性和迫切性的集中体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技术创新的保障,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导向,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上是发达国家向欠发达国家进行技术输出的制度保障,同时也是发达国家以“合法”方式利用欠发达国家特色科技、文化资源的法律手段。所以,一般来说,科技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总是优先发展,然后推向国际和其他国家。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或者反对知识产权制度,而是说当初建立的条件不够完备,准备有些仓促,考虑不够周全,经验不够丰富。是在“拿来主义”的基础上构建,在谈判桌上引进的制度。经过30年的发展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根据我国需求,对引进制度进行改革,使其更加符合我国发展的现实需要,成为推进我国科技经济发展的、具有本国特色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知识产权司法制度的“三十而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了知识产权的重要地位,提出了切合实际的要求,为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开创了一个新的时期,为知识产权司法体制的改革创造了政策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