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马歇尔还是马锡伍——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官职业
主讲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刘楠
主持人: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喻敏 副教授
时 间: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
地 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模拟法庭I504
主办单位:法学院 科研处
主讲人简介:
刘楠,男,1966年3月生,四川乐至人,民商法学博士,三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四川省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199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理学专业,获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到美国亚利桑那州蔓尼柯巴大学进行工商管理培训;2002年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获比较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MA in Law);200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获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也是四川省法院系统第一个博士研究生、第一个留学生。
先后担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科长、副庭长、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副院长等职。2002年底起任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院长,2003年底起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1年11月任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至今。在《民商法论丛》、《中外法学》、《社会科学研究》、《现代法学》、《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核心期刊及相关杂志上发表论文30余篇。
中国商法学会理事;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省青年联合会委员、常委;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全国6所知名高校兼职教授,兼职硕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法治体系”的概念,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具有内在联系、互相影响、彼此制约的法治体系正在形成。传统意义上以法律体系为载体的静态法治正在向以法治体系为载体的动态法治转变,写在纸上的法律正在向生活中的法律转变,法律上抽象的权利正在向具体的诉权转变,司法的功能和价值再次被关注,司法改革正面临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历史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