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股权转让的法律经济学分析:以降低代理成本为视角
主讲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罗培新教授
主持人: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谈李荣 教授
时 间: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晚上6:30
地 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模拟法庭I504
主办单位:法学院 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 科研处
主讲人简介:
罗培新,1974年生,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导,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耶鲁大学、牛津大学访问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第三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新华社特约咨询专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咨询专家,上海市社科新人,上海市长宁区领军人才,上海市2010年度教育十大新闻人物,中国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上海市第十六届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获得者。
著作:《公司法的合同解释》、《公司法的经济结构》、《WTO中的争端解决:实践与程序》、《股利政策与公司治理》、《法律与资本主义》、《转型政治与经济环境下的公司治理》、《公司法的剖析》、《公司法基础》、《WTO中的争端解决:实践与程序》等著、译著二十余部。
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北京大学学报》、《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处发表中英文论文两百余篇,多篇转载于《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另在《解放日报》、《南方周末》、《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ChinaDaily》等发表中英文财经法律时评五十余篇。
获奖:北京大学第九届“挑战杯——五四青年科学奖”一等奖、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09年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2004年深交所第六届会员单位和基金公司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董必武法学研究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北京大学创新奖、美迈斯“面向二十一世纪法学奖学金”特等奖、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第十九届“学生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等若干奖励。
内容提要:
一、法律能够做什么?
作用之一:保护预期,锁定交易成本。如:法律不保护偷盗,会增加外部变量,即第三方乃至全社会福利的减损,比如增强安全措施提高交易成本
作用之二:分配社会成本和社会风险。如:辛普森案,彭宇案(公平责任蒙杀了多少雷锋),药家鑫案(法官问卷调查,取样问题,且受民意影响),米兰达法则:沉默权
结论:法律运用的过程不在于发现真理,而在于合理分配风险与责任。
二、优先权是把双刃剑。
当被称为“委托人“的一方的福利,取决于被称为“代理人”的一方的行为时,就产生了“代理问题”。
公司的三类代理问题:股东与公司管理者;大股东与小股东;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雇员和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