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应是我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3、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有效的TOEFL(网考不低于80分)或IELTS均分至少6.0以上,任一单项不低于5.5分。如在提交申请时还没有参加托福或雅思考试,请在申请表24项上填上不晚于2013年10月15日的考试日期并在得到网上非正式成绩后将成绩发至fulbright.phd@iiebeijing.org。晚于2013年10月15日参加托福或雅思考试,将失去被邀请参加面试的机会。
6、身心健康。
7、候选人年龄应不超过35岁(于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候选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
二、选派资助领域:
选派资助资助领域应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研究领域及申请说明请见附件一。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人。
三、申请要求与截止时间
1、申请人即日起分别登录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及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3年7月1日前按附件三的要求将有关申请材料及《报名表》、《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在读证明送至外事处(腾骧楼102A)
2、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二。
四、项目评审安排
1、2013年7月中旬:学校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2、2013年9月上旬:将拟推荐人选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3、2013年10月:留学基金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4、2013年11月上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收到面试通知;5、2013年11月中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6、2013年12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7、2014年8、9月: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在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派出。
五、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留学期间长期在美国境外参加活动或休假。除非有影响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紧急情况发生,被录取人员不得请假离美14天以上。非紧急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赴美国以外地区休假或参加其他活动。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美享受不超过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个月。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要求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七、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参考常见问题解答(附件三)后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联系。电子邮件:fulbright.phd@iiebeijing.org。(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不接受电话咨询)
八、校内联系人:外事处刘萍;联系电话:**;Email:liuping@swufe.edu.cn;地址:腾骧楼102A)
外事处
研究生院
2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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