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法》颁布以后,信托业从2002年的几百亿元规模发展到2013年9月底的管理信托资产规模超过10万亿元,超越了证券业、基金业和保险业,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子行业。信托业十余年来的发展基本上是从无到有,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高速扩张。信托业高速发展与其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的特许经营牌照价值、满足不断增长的富裕阶层的资产保值增值需求、能够创新业务满足其他同业金融机构规避监管的需求密不可分。信托依靠“三板斧”在市场中拼杀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我国缓慢推进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可以说,信托业上一轮扩张靠的是牌照优势和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所培育的各类主体的需求。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经济、金融改革蓝图已经绘就,信托业能够在未来十年实现第二次腾飞吗?就此记者采访了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所长翟立宏。
记者:三中全会以后,伴随着经济和金融各种改革的展开,信托业所面临的挑战有哪些?
翟立宏:首先是利率市场化将挤压信托同业合作的套利空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个重要改革便是稳步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具体到金融领域便是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利率市场化会造成一个后果,即过去信托依靠满足其他同业金融机构规避监管的需求而获取资金和利润的模式不可持续。我们过去曾经讲过,如果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金融市场的定价基础会进一步明确和一致,金融机构通过跨行业跨市场的合作方式进行监管套利的操作手法也就走到了尽头。而现在信托业承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而开展的业务在所有业务中占大头,2013年三季度末,单一资金信托在总信托资产中占比为71.28%,足以说明同业业务对信托的重要性。另外,在利率市场化未完成之前,监管层也意识到分业监管所带来的弊端,开始从法规上规范金融机构之间的监管套利。
其次,牌照优势也将不复存在。从2012年四季度开始,券商、基金和保险也先后加入资产管理领域,开展“类信托”业务。以后不单是信托公司拥有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的特许经营牌照价值,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同样可以通过定向资管、子公司等横跨多个领域开展业务。在同质化竞争面前,信托业的牌照优势将不复存在。
再次,信托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面临调整。房地产信托和基建信托是信托业最为重要的两类融资业务,而《决定》的相关改革措施或许将倒逼信托公司对现有业务进行调整。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决定》中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和“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将一定程度地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卖地”的需求就没以前那么迫切了,所以以往控量保价的操作模式可能会改变。《决定》中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表明农村建设用地也将对城市建设用地形成一定程度的替代,住房建设用地总的供应增加。而《决定》中“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相关政策,使得房地产投资的持有成本增加。三条有针对性的举措,将挤压房地产业的暴利空间,使房地产的发展回归到合理轨道,对信托业的影响便是,房地产信托的高收益空间也将压缩,产品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自然将下降。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决定》中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对信托融资的依赖度会下降,也将在一定程度中冲击信托公司的基建信托业务。
记者:信托公司所拥有的机遇有哪些?
翟立宏:第一,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其实我国长期以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不但降低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了投融资渠道的交易成本,其另一个影响是使得“通道金融”变了形,变成了单纯的融资渠道。我们曾提出过一个说法,即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是金融体系的两个轮子,基于信托制度的理财业务则是连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轮轴。当两个轮子大小不一样时,轮轴便是倾斜的,成了套利的工具,只有金融体系这两个轮子均衡发展,基于信托制度的理财业务才能够真正回归它“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质。《决定》明确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意味着,股市、债市都将迎来发展良机,金融体系的两个轮子将均衡发展。信托公司在这一重大变革面前可以充分发挥其制度功能,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
第二,富裕阶层的扩大为信托公司向财富管理转型奠定良好基础。《决定》将对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的保护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称“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为处于迷茫时期的富裕阶层指明了道路,也为国内的财富管理行业保留了宝贵的客户资源。而且,随着经济的增长,富裕阶层的人数和资产还将进一步扩大。据胡润富豪榜披露,截至2012年底,中国内地千万富豪(含亿万富豪及以上)人数已达105万人,比上一年增加3万人,涨幅3%。这些客户资源是信托公司向财富管理转型的客户基础,巨大的市场规模必将催生更多差异化的创新,这对善于创新和突围的信托公司来说似乎并不是难事。
第三,新兴产业与民营经济投资有望启动新的信托业务增长点。《决定》中对于土地、医疗、文化、生态环境的改革的论述揭示了这些产业的投资机遇,也为信托公司发挥自己的制度功能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另外,简政放权和放宽投资准入也为民营资本发展提供了一个出口,信托公司也可以在服务民营资本扩张过程中丰富自己的业务种类,积累投融资服务的相关经验,这对信托公司来说也都是宝贵的发展机遇。
此外,资本项目的开放也为信托公司积极参与离岸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国内资本的国际化扩张也需要信托制度的灵活设计来保驾护航。
总之,信托业已经迈过了跑马圈地、做大规模的初级成长阶段,未来应当根据历史所提供的机遇审时度势,顺势而为,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真正服务于广大投资者和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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