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公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和四川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强化复试考核,是确保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
本着科学选拔、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了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院研招办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按学科(专业)成立不少于五人的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在院研招办的组织下,具体实施相应考核工作。
3、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一年。
三.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2018年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
2、院外调剂的考生为学术型考生,总分及单科均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入理学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数学一或高等数学)可参加复试,调入工学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一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 二代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
2.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
3. 本科学历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
4. 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
5. 政审表(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网站http://www.swip.ac.cn下载——人才培养/表格下载);
6. 英语考级成绩单原件(附复印件);
7. 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8. 获奖证书原件(附复印件)。
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五.复试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面试
采取问答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综合运用能力等,并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二十分钟左右。面试时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科研工作情况。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提问15分钟左右,并对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位老师当场给出分数(满分为100分),取所有老师分数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3、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通过对话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位老师当场给出分数(满分为100分),取所有老师分数的平均分作为测试成绩。
六.复试成绩及入学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2、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25%+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25%。
3、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换算成百分制,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在复试阶段统一安排体检。结合我院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八.复试淘汰办法
考生复试成绩、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其中一项低于60分,不予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未位淘汰制。
九.公示和监督渠道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申诉渠道028-82850533),并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