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结合我院招生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导院研招办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按专业成立不少于五人的复试小组,在院研招办的组织下,具体开展实施复试各项工作。
3、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复试条件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在200分及其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在64分及其以上、专业课单科成绩在48 分及其以上者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复试分为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1. 综合面试
采取问答形式,考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科学精神,学习(工作)态度、专业兴趣、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其硕士阶段学习、科研活动或者工作业绩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为二十分钟。面试时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硕士阶段的学习情况、科研工作情况。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回答问题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位老师当场给出面试评分(满分为100分),取所有老师给出的测评分数的平均分作为综合面试成绩。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主要是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通过现场对话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回答提问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位老师当场给出测试分数(满分为100分),取所有老师给出的测评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
四、入学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2、考生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30%。
3、考生的初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后的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结合我院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六、复试淘汰办法
考生复试成绩、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其中一项低于60分,不予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未位淘汰制。
七、公示和监督渠道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
研招办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