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对201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拟定以下标准和办法,以便严格按照复试要求和程序执行。
一、复试程序和标准
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7、8日两天进行,复试内容分别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验技能考核、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部分内容组成,采取单项淘汰制;除思想品德和体检不评分外,其余内容均按百分制评分,各部份所占权重分别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占20%、英语听力和口语占30%、实验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占50%。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权重20%)
统一组织考生笔试专业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药物化学专业:
药物合成方向考“药物化学”科目
药物制剂方向考“药剂学”科目
药物分析方向考“药物分析”科目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 考“遗传学”科目
药理学专业: 考“药理学”科目
生物化工专业: 考“微生物学”科目
各考试科目满分100分。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权重30%)
听力和口试相结合,主要考查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连续表达的能力。
3、实验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权重50%)
(1)由各专业复试小组拟定实验题目,考生根据要求设计实验方案,并进行实验操作,考查考生实际操作及动手能力。由复试小组当场评定成绩(100分制),并有复试记录和评语。
(2)组织有关部门与考生座谈或以导师与考生面谈的形式了解考生对政治、经济以及人生观、价值观问题的看法,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情况,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复试各项内容经计算权重后,得到复试综合成绩(100分制)。
三、调剂复试办法
1、按照差额复试原则,拟从众多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中遴选高分和优秀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8名的150%比例,拟组织27-30名考生参加复试。
2、各专业招生考生来源。我所第一志愿初试上线考生中有8人列入复试人选,余下10个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录取,其中药物化学拟调剂5名、微生物与生化药学拟调剂2名、生物化工拟调剂2名、药理学拟调剂3名,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能会有调整。
四、录取原则
在综合评定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品德以及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业绩等有关材料基础上,拟定录取名单。
1、初试和复试分数各占50%权重。
2、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权重后综合计分,根据综合计分排名,各专业由高到低分拟定录取名单。
为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本所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经教育部检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
二O一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