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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要求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1-09-26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于本网站已发布)相关要求,现对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统一招考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作出以下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达到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最低分数线要求:

        中国语言文学:外语50分,业务科一60分,业务科二60分;

教育学:外语55分,业务科一65分,业务科二65分;

数学:外语40分,业务科一50分,业务科二50分。

二、复试录取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一)全校均采用远程线上复试。复试内容以《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为准。各学院需在5月1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各学院自行确定。

(二)按照初试业务科目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总成绩。其中初试专业课总成绩满分200分,为两门专业课成绩总和;初试科目中的外国语成绩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不计入综合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含攻读博士预研究计划的考核)。

(三)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顺序录取。具体要求需按照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在此网站发布的《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执行。如考生综合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成绩总和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并列,则再按研究计划成绩排序;如还出现并列排名,需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测试内容进行加试(如有必要)。所有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政治审查、资格审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如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论排名情况,均不予录取:

1. 专业考核总成绩低于108分(含研究计划部分);

2. 复试时审核攻读博士期间预研究计划不合格;

3. 外国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

4. 加试科目出现单科成绩不及格;

5. 政审不合格;

6. 体检不合格;

7. 报名材料未提供完备;

8. 报名材料信息虚假;

9. 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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