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2010 年教育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凡联考成绩达到教育硕士国家指导分数线 125 分以上(含 125 分)的考生。
二、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方式
1. 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学科专业素质,成绩满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按照初试及复试成绩对考生进行综合排名。
四、复试日程安排
1 月 25 日 上午 8 : 30 考生准时到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
1 月 25 日 上午 9 : 30-12 : 00 考生进行复试
五、考生需交验收的材料
1. 考生身份证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 考生资格审查表
注意:考生所交证件务必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祝各位考生考出优异的成绩!
外国语学院
二 0 一 0 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