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研究所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就我所 2009 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及综合素质考核均应量化。
( 五 ) 本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 200 分:其中笔试满分为 100 分、综合面试 100 分(含外语听力及口语 20 分)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1 )成人教育学;( 2 )教育管理学。每科笔试时间为 3 个小时,满分为 50 分,其中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低于 3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同等学历、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 1 )教育概论;( 2 )中外教育史。每科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满分为 100 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综合面试
1. 面试:面试满分为 80 分。
2. 外语听力及口语: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满分合计为 20 分,若外语复试成绩低于 10 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 复试结果
(一) 复试结果为初试总成绩 X 、笔试成绩 Y 、综合面试成绩 Z 之和。
(二) 研究生考试最后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 5 ︰ 5 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录取总成绩,进行排队录取。
(三)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核心刊物有论文加 6 分; SCI 、 CSSCI 或人大复印等加 10 分(同等档次多发可加 1 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 10 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四) 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复试工作监督及投诉电话: 028-84760144
四、 复试日程安排
4 月18 日 上午到研究所报到
4 月18 日 下午 15 ︰ 00---18 ︰ 00 教育管理学笔试
4 月19 日 上午8 ︰ 30---11 ︰ 30 成人教育学笔试
4 月19 日 下午14 ︰ 30---17 ︰ 30 教育概论笔试
4 月19 日 晚上 18 ︰ 00---21 ︰ 00 中外教育史笔试
4 月20 日 上午 8 ︰ 30 综合面试
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研究所
二 ○○ 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