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四川师范大学创新创业系列报道(五):大学生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简易查询手册

四川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1-04



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一、进入中小企业就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享有哪些政策优惠?

答: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国家相关部门为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业就业工作提供了哪些政策保障?

(1)要求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务的中央企业要结合援助项目建设,积极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

(2)要求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3)规定了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是如何计算的?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四、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档案保管手续?

(1)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2)高校毕业生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

(3)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4)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5)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6)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五、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保管手续的收费项目有哪些?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优惠政策

六、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可享有哪些优惠待遇?

(1)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3)高校毕业生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4)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5)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6)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7)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

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后,户口、档案、党团关系该如何转交?

(1)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

(2)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3)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在工作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八、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的,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公务员招录优惠: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考录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2)事业单位招聘优惠: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后,将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3)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优惠: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自主创业优惠: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6)其他优惠: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将计算成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九、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享有哪些补贴性政策?

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十、高校毕业生在应征入伍时享有哪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十一、高校毕业生应征进入部队后可享受哪些选用培养的优惠政策?

(1)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3)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4)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5)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十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的国家资助学费如何发放?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十三、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就学时,可以享受哪些就学方面的优惠政策?

(1)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获得相应学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4)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四川省对报考川内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初试)的退役川内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复试和录取。

(5)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四川省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计划比例扩大至50%,对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

(8)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9)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0)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十四、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参加就业时,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

(1)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4)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5)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6)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优惠政策

十五、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享有哪些待遇?

(1)项目承担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具体办法参照各项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2)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十六、国家和四川省相关部门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哪些资金扶持和费用优惠?

(1)税收优惠:简化大学生创业流程,取消《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四川省将8000元标准提高至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享受创业补贴:四川省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和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以外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以及在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的创业项目,经有关部门确认,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3)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四川省将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校创业大学生。领办创业实体(不含“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其就读高校提出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创业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4)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享受培训补贴:四川省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将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从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的在校大学生,扩展到在校大学生。对自主创业愿望强、有一定创业潜力和培训需求的在校大学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求情况,制定年度在校大学生培训计划,并组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6)对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创新创业给予资金补助:四川省结合发展农业产业园区、扶持种养殖大户等政策,对到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化基地)和农村创业、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大学生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经认定,对大学生领办家庭农场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农业设施补助,并对其购置农机具累加补贴至60%。所需补助资金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解决。

(7)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四川省对省级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对进入前期孵化的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金补助。所需补助资金从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中安排。
高校毕业生相关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十七、四川省相关部门将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提供哪些扶持创业的免费公共服务?

(1)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2)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3)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4)四川省已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网络平台和部分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2017年底前,四川省所有高校普遍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组织创新创业论坛、创业讲座培训、创业规划大赛、创业经验交流、创业项目推介等专题活动。

(5)搭建大学生之间及大学生与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创业导师、金融投资经理人、政府部门负责人之间随时沟通、深入交流、学习研讨平台。

(6)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创业项目评估预测和投资融资服务。

(7)推荐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8)四川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办公,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十八、四川省有关部门如何规定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

(1)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的转化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

(2)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成果中,其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100%归研发者及其团队所有。

(3)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带领大学生创办科技型企业取得突出成效,或在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可破格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十九、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落户和工商登记有哪些程序?

(1)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2)大学生创业工商登记要求放宽: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降低大学生创业门槛。

二十、各高校将为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哪些便利的条件?

(1)实施弹性学制: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2)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继续推动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原则上都向学生开放。

(3)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4)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

二十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有什么样政策和服务优惠?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媒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联系,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3)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二十二、高校毕业生在哪些情形下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补贴的标准有哪些?

(1)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2)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二十三、职业资格证书是什么?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下如何才能享受到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职业资格证书是指,高校毕业生个人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主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参加了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专业能力)考核后,经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便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十四、哪些类型的学生属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有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四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十五、四川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享受哪些帮扶政策?

(1)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2)求职创业补贴:四川省从2015年起,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二十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在哪个单位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就业创业证》?

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创业证》,摸清就业服务需求。其中,直辖市为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十七、《就业创业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就业创业证》是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由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发放。

二十八、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哪些就业方面上帮助?

(1)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2)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3)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4)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5)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确保能够随时参加;

(6)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二十九、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事提供哪些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三十、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有什么出台措施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保障?

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三十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地政府有什么奖励办法?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文件规定,四川省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地政府2年内对其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相关话题/四川师范大学

  • 领限时大额优惠券,享本站正版考研考试资料!
    大额优惠券
    优惠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10万种最新考研考试考证类电子打印资料任你选。涵盖全国500余所院校考研专业课、200多种职业资格考试、1100多种经典教材,产品类型包含电子书、题库、全套资料以及视频,无论您是考研复习、考证刷题,还是考前冲刺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可满足您学习上的不同需求。 ...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
  •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市走基层文化惠民活动“依法治市”专场文艺演出在我校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成都市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和“五大兴市战略”,打造西部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和社会集团,由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主办的成都市“依法治市“专场文艺演出活动于2014年11月至12月在成都市部分高校、农村、社区 ...
    四川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 2016-01-04
  • 四川师范大学学校召开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12月9日上午,学校在狮子山校区桃李园三楼学生活动中心召开四川师范大学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校党委书记周介铭,校长丁任重,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尚朴,副校长祁晓玲、张健,校党委副书记王万民,副校长谢名春出席会议,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周介铭在会上作重要讲 ...
    四川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 2016-01-04
  • 四川师范大学校党委书记周介铭一行出席第九届全球孔子学院大会
    四川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周介铭(右4)、国际教育学院书记/副院长/外事处副处长杨颖育(右1)、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汤洪(左1)一行,与韩国延世大学孔子学院常务副院长金铉哲(右2)、延世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勾承益(左2),巴基斯坦卡拉奇大学副校长凯瑟(左4)、卡拉奇大学孔子学院巴方院长曼苏尔(右3)、卡拉奇 ...
    四川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 2016-01-04
  •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2015年元旦迎新晚会隆重举行
    2014年12月8日晚,“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2015年迎新晚会”在四川师范大学桃李园三楼学生活动中心举行。校长丁任重、副校长张健莅临晚会现场,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友邻院校研究生代表以及全校研究生代表500余人参加了晚会。  丁任重在 ...
    四川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 2016-01-04
  • 四川师范大学70后教授对话90后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人的精神信仰》专题讲座在我校举行
    12月9日下午,我校全体团干部和部分第50期团校学员齐聚一堂,用一种特别的方式纪念“12.9”运动79周年,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考中国人的精神信仰。校团委特邀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法律与人文综合教研部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刘哲昕作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人的精神信仰》专 ...
    四川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 2016-01-04
  • 四川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周介铭当选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12月10日,四川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换届会议在电子科技大学召开,来自全省70多所高校的理事出席会议。我校党委书记周介铭出席会议并当选为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会议听取了教育部思政司司长冯刚所作的《把握意识形态规律和特点,做好高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报告,表彰了20 ...
    四川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 2016-01-04
  •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组织召开“2014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培训会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促使教学管理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应用“2014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功能,教务处于12月9日下午在成龙校区第一实验大楼西303室组织召开“2014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培训会,教务处副处长杨晓艳、注册中心全体工作人员、“2014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小组全体成员 ...
    四川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 2016-01-04
  • 四川师范大学我校学生在第三届全国科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展示大赛再获佳绩
    12月7日,由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举办的“第三届全国科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展示活动”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圆满落幕。我校化学与材料学院科学教育专业的四位参赛同学在樊敏老师的带领下参加了此次比赛。 参加本次大赛的包括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在内的全国几十所高校的近百名选手,活动 ...
    四川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 2016-01-04
  • 四川师范大学广汉科教园区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
    12月9日下午,广汉科教园区安全稳定工作会在园区5310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周介铭、校党委副书记王万民出席会议。学校办公室主任张海东, 四川师范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广汉科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康胜,广汉科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刘钧,以及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全体成员,园区内各学院、后勤公司 ...
    四川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 2016-01-04
  • 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谢名春再次到柳堤小区和桂苑小区查看车辆乱停乱放的治理情况
    学校12月2日发布了《关于严禁家属区消防(应急)救援通道违章停车问题的公告》。为实地了解公告发布一周来车辆乱停乱放的治理情况,12月8日下午,副校长谢名春与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后勤集团及其物业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一道再次到柳堤小区和桂苑小区实地查看了车辆停放情况的现状。  在查看过程中,谢名春高度肯 ...
    四川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 2016-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