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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申报2014年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通知

四川农业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1-10

关于申报2014年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认真做好学校2014年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申报工作,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见附件1),现就申报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实际在校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博士:每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每年资助不超过20名

硕士:每生每年不超过3000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0名

三、认定标准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单亲,在世父(母)亲无劳动能力,且家庭无其它经济收入;

(3)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书或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明的城镇家庭子女;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申请程序

(1)由本人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特困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后,交导师初审(附贫困证明复印件);

(2)导师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填写内容,进行1-2天的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

(3)申请人将导师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交院所审核,院所审核后进行推荐,各单位推荐总人数不超过3人。

院所填报“特困研究生助学金学生汇总表”并提交书面及电子材料(见附件3)。

(4)研究生院将各单位申请人信息汇总后进行认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进行公示。

五、时间安排

11月14—17日学生向院所提交申请材料;

11月18—19日院所集中审核;

11月20日各院所向研究生院报相关材料:

(1) 特困研究生助学金学生汇总表;

(2) 申报学生的《四川农业大学特困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和贫困证明复印件;

11月21—25日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并确定受资助名单。

六、材料提交

雅安校本部:研究生院204办公室,联系人:陶永清;

成都校区: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贾 婷;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特困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3:特困研究生助学金学生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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