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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评选201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四川农业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1-10

关于评选201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4〕44号)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201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项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见《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各院所负责初评工作;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要求见《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各院所负责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及评定工作。

二、评审范围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籍,并实际在校学习的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2.以毕业年级学生为主,特别优秀且有显著科研成绩的学生可放宽申请年级限制。

(二)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

1.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籍,并实际在校学习的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助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助学金;

3.本硕连读生取得国家学籍、并注册为硕士研究生之后,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助学金;

4.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参与学业奖助学金的评定;

5.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不参评当年的学业奖助学金,待复学后,再参加相应年度的学业奖助学金评选。

三、评审时间安排

10月10-12日 个人申请,学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所在院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10月13-17日 各院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和学业奖助学金获奖名单后在本院所公示(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5天,学业奖助学金获奖名单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10月17日 各相关院所将通过公示的推荐名单及获奖名单汇总,填制汇总表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到研究生院;

10月18日-22日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各相关院所的推荐名单及获奖名单进行评审和核定,并将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5天,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名单公示2天);

10月23日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学院(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拟推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由院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盖院所行政章。

3.同时提交拟获奖研究生学术成果及荣誉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仅提交获一、二、三等学业奖助学金研究生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学院(所)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由院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盖院所行政章。

(三)材料提交

雅安校本部:研究生院204办公室08352882205,联系人:陶永清;

成都校区:研究生工作部02886290968,联系人:贾 婷;

电子文档发至qq:935725875。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
附件1:附件2情况一览表和汇总表.rar附件2:附件1申请审批表.rar附件3:附件3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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