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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201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同学申请减免学费的回复

四川农业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1-10

201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同学:

关于201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同学申请学费收取标准参照2012级的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如下:

1、 201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的学费仍然收取,收取标准执行学校新收费政策,统一收取5000元/年;

2、确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缴纳全部学费的,可向研究生处申请减免学费;其他自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可向研究生处培养办申请贫困资助;

3、需申请减免学费的同学在假期可在家庭所在乡镇(街道)以上政府部门出具家庭贫困证明(需盖章)。开学后研究生处将根据申请情况统一组织相关认定及资助工作。

研究生处

201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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