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对材料评议和复试考核成绩的综合认定,现对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对入学成绩或拟录取名单有任何疑问,可以按程序向外国语学院教务部门致电或致信实名申请复核。
1.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电话:028-85410020,85412160
联系人:韦老师、杨老师
邮箱:flcjxky@scu.edu.cn
2.实名举报受理渠道:
中共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举报电话:028-85412273 举报邮箱:hxhu@scu.edu.cn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四区435办公室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纪委,邮编:610207
一、政审和调档函
1. 调档函的获取: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需领取调档函,请于5月15日前,填写附件3中的调档函邮寄信息后,与身份证扫描件一起(仅用于验证发送邮件者的身份)发至邮箱wytxdz@163.com。学院出具调档函后将按照邮寄信息邮寄给考生。
2. 政审表的出具: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需出具政审表。该表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见附件4。政审表中“所在单位党组织”的盖章必须是党章,可以由村委会、居委会、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党组织盖章。请在5月20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体检表交回时间:2021年5月20日18:00前。
体检表交回方式:邮件主题与扫描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wytxdz@163.com。同时将体检表原件同政审表一同寄回。
温馨提示:
1.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调档函。
2.政审表、体检表和本人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外国语学院 文科楼四区422办公室 田老师;邮编:610207;电话:028--85410325。
如采用邮寄方式,请一律使用顺丰快递寄回。
3.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6月18日前寄(送)回,以备审查;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生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4.录取考生的奖助金评定,具体见录取通知书。
5.党组织关系转接:请留意录取通知书中附上的党组织关系转接通知及要求。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