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法律硕士复试安排
[ 初试合格分数线 总分: 340 专业: 56 ( 84 ) ]
4 月 7 日 上线考生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文科楼 102 办公室)。审查准考证、身份证,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外语通过四级,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原件)。应届毕业生请带学生证及学校证明。
4 月 8 日 上午 9 : 00—11 : 30 ,复试考生笔试《法理学》。
下午及晚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经济法》、《诉讼法》。
4 月 9 日 前 体检(考生自带照片至学校体育馆对面校医院 3 楼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9 日面试时请将体检表连同复试表一并交给面试记录老师)。
4 月 9 日 面试。
在复试中对考生的综合评价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口语测试情况确定。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比为 5 : 5 进行加权获得。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报考专业知识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的测试。复试总成绩为 200 分,其中笔试部分占 100 分,面试占 60 分,外语听说能力占 40 分,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考生的录取按录取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加权)录取,参考加权公式: ( S 初 /5 ) *50%+ ( S 复 /2 ) *50%
4 月 10 日 下午 3 : 00----5 : 30 对拟录取的法律硕士考生发出调档函(地点:文科楼 102 办公室)。
1、 法学院将再次电话通知本人。 2 、不收复试费。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