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加工工程复试总分 319 分以上 ( 含 319 分 )
具体安排要求:
1. 采取差额复试法。按 1 : 1 ﹒ 3 ,初试成绩占 50 ﹪ , 复试成绩占 50 ﹪录取。
2. 复试对象:推荐免试生,统考初试合格生。
3. 复试成绩总分为 200 ,其中笔试部分占 100 分,面试占 60 分,外语听说能力占 40 分,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低于 120 分。
4.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 3 月 24 一 27 日到学院 210 办公室报名
(80 元 / 人复试费 )
5. 笔试时间:
3 月 28 日 (周五)上午 9 : 00 -12 : 00
地点:研 3 一 119 教室
注:成型工艺、成型模具同时进行。
6. 面试时间:
3 月 29 日 (周 六)全天面试
上午 9 : 00 一 12 : 00 下午 2 : 00 一 6 : 00
注:成型工艺、成型模具同时进行。
地点:第四教学楼 314 室
附参加面试名单:
易斯 张清松 王彩红 申红望 杨周辉 夏艳平 张永兆 庄朋强 王超
张永涛 刘方辉 刘先锋 樊朋朋 高飞 钱心远 黄宇 孙静 徐建晖
王全兵 倪金鹏 曾志恒 蔡翔 李春子 牟晓波 郝钢凝 侯俊 梁艳
杨爽 肖浩 卫晓明 马鹏程 刘海东 洪剑城 陈建野
注:各位考生复试时必需携带准考证、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应届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08 . 3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