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简介——
李侠,法学博士,法学院刑法教研室讲师,曾在《法学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家茶座》上发表《从客观归因到主观归责》等数篇文章,其合撰论文《从客观归因到主观归责》获得了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担任编著《依法治川论》、教材《刑事政策学》的副主编。
她长期从事《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教学,不仅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能力,更注重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课堂生动有趣,气氛活跃,深受学生喜欢,历年的学生评教成绩都位于学院前列。曾两次获得四川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奖,近两年连续获得四川大学本科教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得“2013-2014年四大学优秀教师”称号。
“这是青春在脸上闪烁、个性在身上张扬的美好时代,你们再也不用穿上整齐划一的校服,你们再也不用被老师、家长安排……你们,将进行自我规划,成为独一无二的自己! ”9月9日,在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开学典礼上,教师代表李侠对新生们如此期望。由于讲课形式灵活多样,内容趣味盎然,李侠的课堂深受学生们的喜爱,她也被评为四川大学2013-2014年度优秀教师。
“名”中注定,与法学教育结缘
李侠,1973年出生在“天府之国”——成都。因为母亲崇拜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中男主角,因此给女儿取了同样的名字。
在中国古代,侠,是指除暴安良,维护公平正义的一类人,在某种程度上是法律的“代言人”。而取名“侠”字,也为李侠与法学的结缘增添了些许命中注定的色彩。
“我家里是化学世家,爸爸、妈妈、舅舅都是学化学的。我本来打算学化学,然后出国的。”谈起年少时的志向,李侠还不免有些遗憾。1991年,从成都七中毕业后,她考入了重庆大学化学学院。但临到毕业家里出了变故,李侠没能出国,而是留在成都工作。
1999年,命运之手再次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因为要和法律打交道,李侠自学了法学,还考上了四川大学向朝阳教授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她留校工作,至今已在法学本科教学一线奋战十多年。
打破神话,培养学生批判思维
“法学教育观念应该由偏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学生职业法律思维养成的转型。”李侠认为,学习法律要有批判的思维和独立思考的能力。针对刚从应试教育进入大学的本科新生,她在课堂上通过提问、小组讨论、互相辩论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在具体鲜活的案例中进行价值判断、思考辩证。
《刑法总论》是李侠教授了十多年的课程。每次第一节课,她都会对学生进行批判式思维的引导。例如,在PPT上放上一张占满整个屏幕的蒙着双眼、左手提天秤、右手举利剑的正义女神像,然后请同学们自由发言。
有的同学说:“天秤代表公平正义,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有的说:“司法纯靠理智,蒙着双眼就不会被感官麻痹。” 还有的说:“利剑表示严厉制裁,绝不姑息。”……
面对积极正面的评价,李侠总会循循善诱地说:“蒙着双眼真的就会公平吗?”于是学生就会又朝着反向思考:“蒙着眼睛就有可能看不清真相;天秤哪儿重往哪儿偏,它能代表公平吗……”逆向思维的迸发,将正义女神拉下神坛的同时,也激发了学生们的批判精神。
“辩证思维对学习法学非常重要。即使面对至高无上的法律,学生也要有怀疑精神。”李侠说,因为法律也是由人制定的,会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会不断的修改和完善。
及时更新,讲授最前沿法学知识
由于不断有法律和新的司法解释出台,李侠也在一直不断地更新教学内容,将前沿性、世界性和历史性的知识引入课堂。
“上课的前天晚上我都会重新看一遍课件,把最新的知识补充进去。因为法学时效性很强,新的司法解释,新的案子,新的判决,还有持续跟踪关注的当前重大案件最新的审判进展等等,都需要在第一时间讲授给学生,让他们思考:之前为什么是哪样,现在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说。
盗窃罪是最为常见多发的一类犯罪,历年来,在各类刑事案件中数量一直居首位。2013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联合起草新的盗窃罪司法解释。解释通过当天,李侠就更新了要给学生讲授的《刑法分论》中的有关盗窃罪的内容。
第二天上课时,李侠恰好赶上学院督导委的专家抽查听课。课后,一位督导委的老教授一把拉住她说:“小李啊,真不错!我昨天看了新闻,今天就是要来看你讲不讲新的司法解释。”
喜欢教学,喜欢学生,是李侠解释自己为什么十多年坚守在本科教育前线的原因。她说,课下再蔫儿,一到课堂上就像打了鸡血一样,讲课的时候很激动,声音也很高,学生的情绪也就调动起来了。
在学院新生入学的典礼上,李侠希望学生能够学会欣赏自己,发现自己的进步,找到快乐的理由。“这样,你的心里每天都住着阳光,也就不需要在成都寻找太阳了。”
或许,教学正是她自己快乐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