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西藏公共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05年起,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委托四川大学为西藏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周阳光介绍: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对各类人才,特别是国家公务员的培养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人事部颁发了《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组织部也于今年7月26日发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希望通过MPA教育为西藏培养高层次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建军介绍说,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攻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进行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2至3年。凡学完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主办学校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经国家学位办批准,四川大学在西藏地区招收MPA的指标单列,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定。2005年MPA 招生报名工作将于8月1日至3日在自治区国资委培训中心202、203 房间进行,具体事宜可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