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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23年博士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3-10-14

  为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单位说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报名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院报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体要求

  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督导和检查,扎实做好信息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人力资源部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安排与博士生招生相关的各项工作。 组织成立博士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一般由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师风师德表现良好、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的专家组成。

  第三章  资格审核

  人力资源部按照《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单位说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报名通知》有关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初试、复试、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四章  招生考试方式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确定如下: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关于2023年博士招生初试名单及考试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进入初试环节。

  二、通过初试笔试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复试要求详见《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23年博士招生复试通知》。

  第五章  复试内容及程序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为综合面试和英语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总分80分,英语能力测试成绩2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

  根据所招生的专业,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及创新能力、发展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等。

  (二)英语能力测试

  通过英语提问回答的方式,考察考生的听、说及理解能力。

  二、复试程序

  (一)个人情况介绍(中文,不超过3分钟):口头陈述(个人基本情况、学术科研经历及成果、攻读博士学位的初步研究计划等)。

  (二)英语能力测试:通过复试小组专家与考生英语交流、英语提问回答等形式考查。

  (三)综合能力测试:复试小组专家结合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提出相关问题考查考生学术水平、学术能力和培养潜质。

  (四)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复试成绩以复试小组成员打出的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复试后,由复试小组组长在《博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中填写复试成绩、评语及是否同意录取的意见。

  (六)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三、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认为有必要时,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第六章  时间安排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拟在5月中旬启动,具体时间以我院发布的复试工作安排相关通知为准。

  第七章  复试相关说明

  一、通过博士考试初试的考生,根据《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23年博士招生复试人员名单》和《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复试通知》要求进入复试环节。

  二、复试前我院将通过考生“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当年入学前(以我院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或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章  拟录取及公示

  一、拟录取办法

  (一)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复试成绩中,英语测试占20%,综合能力测试占80%。

  (二)院在招生计划内,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合格考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 英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
  3. 体检不合格者;
  4. 未在规定的医院体检或体检时弄虚作假者;
  5.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者;
  6. 经上级部门审查未通过者。

  二、公示

  我院将主动在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九章  其他

  一、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近30天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报告至我院。

  二、入学后,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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