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16年拟招收硕士生55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310人,学术型研究生拟招收24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招生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2、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药学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基础医学、药学(不包括临床药学)、公共卫生和管理专业允许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应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14年9月1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习能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视为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要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的加试科目分成两组:一组为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一组为生理学、医学免疫学和诊断学。考生应在这两组中各选一门科目作为加试科目,不得在同一组中选两门。
3、报考公共管理专业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不需要参加加试本科主干课程。
4、我校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类、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分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第三位是5,如:105101内科学专业学位,105400 护理学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招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不是5,如:100201内科学,101100 护理学)两种培养类型。
公共卫生、法律、公共管理只有专业学位。
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不允许跨专业考生报考。
6、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结合,毕业时可同时获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实现“四证合一”,其临床能力达到高年资住院医师水平。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类专业学位招收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资格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注:在研究生学习阶段不能报考本专业的执业医师证的学生不能报考临床、中医和口腔专业学位研究生)。
对于已经获得规培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
参加了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培基地“规培未结业的人员”跨专业考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重新规培学习;同专业学生的规培可以延续。
三、报名手续: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并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四、考试科目:
生理学专业(属于理学)初试科目考四门,医学学科专业为三门,其专业课在复试时进行(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法硕联考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护理综合参照教育部考试大纲由我校自主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自行命题。自命题中基础医学综合:医学生物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免疫学;药学综合:药理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中药综合: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口腔综合: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修复学;护理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基础;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
五、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课考试、专业外语笔试、英语口语测试、操作技能考核)和体检测试。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以内。
六、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七、其他说明:
(1)、专业目录中有外校兼职导师挂靠我校部分专业招生(已在备注栏说明),兼职导师所在的基地医院包括四川和重庆地区的26个基地医院,如: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重庆市人民医院等。
(2)、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导师名字上是浅蓝色字体的,只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如:郑文武
八、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www.scmu.edu.cn/ ,进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E-mail信箱:tiaoji1063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