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学院 2009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束后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
2009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束后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 完成面试小组组织的面试;
二 、完成体检和心理测试;
三、 同等学力考生 参加 2 门主干课程考试;
四、 如你在复试报到时未交“ 政治表现审查登记表 ”,“ 学籍证明原件 ”(应届本科生),请 务必 尽快办理并在 5 月 10 日前 寄到我处(特快专递),逾期将不考虑录取。“政治表现审查登记表”可在我处领取,也可在我院校园网上下载后填写(在研究生处“下载中心”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 “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请各考生将准确和详细的地址和邮编发到研究生处邮箱( tiaoji10632@126.com )。
” 邮件标题 ” 注明(复试专业、导师姓名、考生姓名), ” 邮件正文 ” 如下:
导师姓名 | 考生姓名 | 自取或邮寄 | 邮寄通知书地址 | 邮编 | 家庭电话 | 移动电话 |
六 、 调剂考生 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调剂复试管理系统”完成各项调剂志愿的填写、确认和拟录取登记工作( 非常重要!没有完成下列步骤的考生复试无效 )。
主要包括以下 3 个步骤:
1 、填写调剂志愿;(参加复试之前完成)
2 、回复“同意复试”;(参加复试之前完成)
3 、回复“同意拟录取”。 (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拟录取名单后,预计 5 月 3 日、 4 日)
七、关于调剂考生试卷调阅事宜(特别重要)。 由我处统一向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办理,可能需要各调剂考生的帮助,请各位考生随时将通讯工具开通。
八 、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需要回原单位的考生可到我处领取,且协议书必须在 5 月 10 日 前 寄到我处,否则不予办理;保留学籍考生在 5 月 1 日前 向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九、 我院将在 5 月初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等相关重要事宜,请广大考生注意随时浏览。因复试、政审、体检不合格或因差额复试不予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 15 天内通知该考生;
十、 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忠山 泸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罗俊(收)邮编: 646000
十一 、特别提示:
1 、第一志愿考生:只需要关注 泸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网页 ( www.lzmc.edu.cn 进入“研究生处”);
2 、 调剂考生:需要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和 “泸州医学院研究生处”网页 。
泸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0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