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各位考生须注意完成以下事项后方可离开我校。
一、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笔试;
二、面试;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四、如你在复试报到时未交“ 政治表现审查登记表 ”,“ 学籍证明原件 ”(应届本科生),请 务必 尽快办理并在 4 月 30 日前 寄到我处(特快专递),逾期将不考虑录取。“政治表现审查登记表”可在我处领取,也可在我院校园网上下载后填写(在研究生处“下载中心”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 ;
六、 调剂考生的电子信息 (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此信息关系到各位考生录取信息,必须填写);
七、 关于调剂考生试卷调阅事宜(特别重要)。 由我处统一向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办理,可能需要各调剂考生的帮助,请大家随时将手机开通。
八、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需要回原单位的考生可到我处领取,且协议书必须在 5 月 10 日 前 寄到我处,否则不予办理;
九、保留学籍申请。 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应届或非应届考生均可提出要求,保留资格时间为一年)请在复试结束前向我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 4 月 30 日),逾期不再办理 ;
七、 我院将在 5 月初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等相关重要事宜,请广大考生注意随时浏览。因复试、政审、体检不合格或因差额复试不予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 15 天内通知该考生;
八、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忠山 泸州医学院(忠山校区)研究生处 邮编: 646000
研究生处网页: www.lzmc.edu.cn 进入“研究生处”。
泸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07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