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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申报2016年高端外国专家(文教)引智项目计划的通知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1-16

全校各单位:

国家外国专家局已启动2016年度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本年度申报仍采取:1.计划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的方式,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校各单位。

二、申报标准

(一)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1951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后一年内在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人数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系教科文卫领域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急需的高端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或45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担任相当副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或体育卫生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人才;

(4)“外专****”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5)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6)团队类项目原则上可以有1名博士后成员。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准备

各项目申请单位应及时与拟聘请的外国专家联系,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拟定详细经费申请计划和使用明细,同时应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护照扫描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

(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6)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二)计划申报

根据通知要求,各项目申请单位请于10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外籍专家邀请计划表》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325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wsb@cuit.edu.cn

(三)继续支持的项目申报

对于2014年、2015年经评选已经列入资助范围且专家按合同将于2016年继续来华工作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在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系统中的项目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注明项目前期进展和成果,并注明专家2016年来华工作的时间,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公章,与合同文本原件一同上报至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

四、总结与核销

各用人单位在项目结束后务必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总结并进行经费核销,项目总结和经费核销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学校引智项目批复率的重要依据。

五、资助方式及待遇

国家外国专家局对获得批准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可视其项目工作周期给予连续支持,并为其提供以下资助方式及待遇条件:

(一)可资助引进的外国专家的工薪(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支付工薪或报酬的60%)和补贴(专家国际旅费、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等按《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细则》(外专发〔2010〕87号)规定的标准)。

(二)项目得到批准的外国专家由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证书;通过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政府“友谊奖”及“外专****”项目。

(三)对来华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专家提供来华工作居留签证便利和礼遇。

六、申报要求

(一)已申报2016年“外专****”的外国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

(二)“外专****”项目至2015年底前满三年到期的外国专家,可申报此次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将优先予以支持。

(三)鼓励教学类项目将授课和讲座视频制作成幕课等影像资料上传到指定的平台。专家明确同意录制视频的,请及时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

(四)项目申请单位和申报专家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五)申报项目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不得通过网上系统申报,按材料提交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外籍专家邀请计划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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