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科大和我所相关实施细则,通过严格的初试、复试,经我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8-85214764,邮箱:yzb@cioc.ac.cn。
考生编号
|
姓名
|
拟录取专业
|
学术审核
|
笔试成绩
|
英语面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144302103600010
|
应用化学
|
65
|
61
|
75
|
85.2
|
73.28
|
|
144302103600003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79
|
60
|
72
|
92
|
79.7
|
备注:1、以上为拟录取名单,实际录取名单以上级单位批复为准。
2、届时将向考生报考信息中的邮箱发送拟录取相关资料,请随时关注邮箱。
3、 非应届生需请档案所在单位在5月25号之前邮寄档案,应届生在7月15号之前邮寄档案。
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